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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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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有关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2、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19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上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只限于购买银行和券商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涉及其他收益较好的理财产品,财务部将另行提交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客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起息日:2020年9月18日;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二级(此为民生银行自行评定);本产品无认购费、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有固定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

2、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客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2020年9月1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产品期限:198天;运作起始日:2020年9月21日,到期日:2021年4月7日;预计年化收益率:3.76%;产品风险评级:PR2级(稳健型,黄色,此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本产品无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有销售费、托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为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放、同业存单、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已上市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且为不超过1年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民生银行,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金融机构。中信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银行和券商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70,539.69万元,流动资产为91,413.95万元;此次购买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2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35.44%,占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期末流动资产的27.35%。同时,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为短期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综上可见,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认定标准,故将该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通过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

中信理财之智赢稳健定开系列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等。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58%)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0年8月28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9、050、05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

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4.5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2.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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