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关注

原标题: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0-043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领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海淀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北京首创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领先控股子公司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与北京首创签订了《信用反担保合同》,以连带保证的方式向北京首创提供反担保;同时新领先以拥有的不动产(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号楼**号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075732号)向北京首创提供反担保。

2、近日新领先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保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反担保。

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此次,公司及子公司为新领先提供担保的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首创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3)法定代表人:黄自权

(4)注册资本:100,230.8万元

(5)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北京首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4,537万元,净资产355,18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31万元,净利润14,936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50,801万元,净资产362,335 万元;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2万元,净利润4,782万元(未经审计)。

本反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被担保人北京首创代债务人新领先向债权人偿还的资金总额及相关费用,实际被担保人为新领先,新领先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2”。

2、新领先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3)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822万元,净资产11,79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万元,净利润3,49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3,410万元,净资产13,539万元;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93 万元,净利润14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深蓝海与北京首创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北京首创代新领先向债权人偿还的资金总额以及自北京首创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费(自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算,资金占用费率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算);新领先应向北京首创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北京首创为实现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北京首创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北京首创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3)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期间:北京首创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承兑金额、或其他形式的债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北京农商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9,097.8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95%。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