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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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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其他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他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少华出席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智、徐小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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