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秭归兴福村镇银行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银保监会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秭归兴福村镇银行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来源:湖北
鄂银保监复〔2020〕290号
秭归兴福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秭归兴村银发〔2020〕3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由秭归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秭归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到宜昌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换领事宜,自领证之日起30日内在宜昌银保监分局指定报纸进行公告,同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湖北银保监局报告。
三、你行应做好变更组织形式、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湖北银保监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并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向湖北银保监局和宜昌银保监分局报告。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