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广场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原标题:吴忠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广场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来源:宁夏
吴银保监复〔2020〕40号
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广场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宁发〔2020〕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广场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广场支行”,简称“农业银行青铜峡广场支行”,营业地址为青铜峡市小坝镇宾馆楼下。
二、升格后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级行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行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该(上述)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换发手续,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四、你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升格,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格的,本批文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吴忠银保监分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