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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等:建议将银行资管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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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等:建议将银行资管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

在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行业统一监管框架逐渐建立的同时,中国居民收入增加及个人理财需求也在提升,资产管理行业下一步应该怎么走?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总顾问、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牵头开展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已经完成主体工作,全部报告历时10个月完成,共25万字。

报告回顾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历程,资管行业进入全面监管阶段以来,商业银行资管业务在转型发展和统一监管等方面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但在近期和长期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针对银行资管业务仍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建议。

报告认为银行资管行业主要存在以下三点问题:

1、目前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框架仍然是一种过渡性安排,具体表现在:(1)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牌及监管与《证券法》的立法精神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仍存在一定的差距;(2)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其他资管机构在业务准入、具体产品的监管标准和执法尺度,以及税负安排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统一;(3)商业银行本体的资管业务及其相关配套业务的牌照与监管也还需进一步明确。

2、银行资管业务在过渡期还存在许多现实的困难亟待克服,包括:(1)新产品转型难,整体进度较慢,且新产品又衍生出新问题,如现金管理类产品在监管标准细化和明确后,重新面临整改;(2)老产品化解难,其投资组合中部分资产已成为坏账、部分资产不具备回表条件或回表后对银行监管指标形成较大压力,且投资端压缩打破原有融资体系,造成一定溢出效应。

3、从长期发展角度看,银行资管乃至整个资管行业的健康发展,还需全社会从长期资金安排、投资者教育、监管理念转变和司法制度完善等方面做好配套建设。

报告就完善银行业资管行业监管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建议对银行理财存在的历史问题给予适度宽容,鼓励从业人员及时暴露问题,以结果为导向多提建设性解决方案,引导银行理财平稳过渡,尽快完成转型任务。

2、多措并举,确保银行资管平稳过渡:

1)建议将银行资管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2年底,并在具体实施时,直接以理财产品的压缩为资管新规实施路径的中间目标,而把复杂的资产处置留给各家银行自行决策。

2)多项措施配合,推进老产品资产端平稳退出,最小化对社会融资的负面影响。(1)符合回表条件的资产,过渡期结束前若无法收回一律回表,并在MPA指标和资本补充等方面给予相关银行以政策支持。(2)对于法规上不符合回表条件又缺乏有效退出机制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和私募基金份额等资产,建议允许商业银行向实施机构发放并购贷款,由实施机构受让股权,并在今后上市注册、二级市场减持和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3)对于已经形成不良的资产,一是鼓励以老产品利润为专项准备,加快账面减记或核销;二是鼓励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AMC合作进行债务处置和重组。(4)对于因银行资管和同业等从部分融资渠道退出所造成的金融服务真空,继续完善多层次社会融资体系,并鼓励商业银行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扩大授信合作,通过其支持地方实体企业融资。

3、协调推进长期配套制度法规和机制建设,推动资管业务健康发展

1)建议进一步完善资管业务制度法规,全面落实《指导意见》和《证券法》精神。

(1)短期内,针对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基金公司等同类型产品监管标准仍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双方可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尽快统一产品规则和监管规则。

(2)进一步梳理银行本体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与资管业务相关的业务牌照,按照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实现资管行业及相关投行领域的统一监管。一是需明确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本体不得继续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商业银行本体可继续兼营投资咨询、财富规划、产品销售、账户托管等资产管理的配套业务,但也应当由证监会发放牌照。二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本质相同,建议今后应由证监会发放机构市场准入牌照三是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因创设私募融资工具而衍生的投行业务,建议今后由证监会发放私募投行牌照,统一在证券业协会注册,并参照国际经验,在资管业务和投行业务之间设立严格的信息隔离墙。

2)协调推进其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动整个资管行业健康发展

建议监管机构转变理念,进一步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边界,并统筹协调推进利率彻底市场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丰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手段;引导银行理财子以引进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契机,优化公司治理和转变投资文化;完善引导养老金、捐赠基金等长期机构资金发展和壮大的机制和制度,协调推进投资者教育、税收制度优化和配套司法制度建设等资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必须配套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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