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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外资混业竞争 巨无霸投行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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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外资混业竞争 巨无霸投行呼之欲出

  本报记者/郝亚娟/张漫游/上海/北京报道

  近日,“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的消息甚嚣尘上。对此,证监会方面6月28日公开表示,关于如何推进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

  事实上,目前已有银行间接持有券商牌照。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加速,提高本土券商竞争力显得尤为必要。在此背景下,大型银行有可能承载这一战略目标。对于银行而言,若获得券商牌照之后,可以直接参与股票 IPO、定增等股权融资,以及扩大固收产品的承销范围,有利于推动直接融资。

  某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称,“银行布局券商牌照,主要难点在于怎样做好投行和商行的业务融合与联动。此前多家银行业间接持有券商牌照,但协同效应并没有明显发挥。”

  银行或存在三种布局路径

  近日,一则“证监会将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引起业内人士广泛关注,市场上关于工商银行(601398.SH)、建设银行(601939.SH)将率先获得券商牌照的猜测之声最高。

  针对这一消息,证监会公开回应称,“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方面均表示,“未了解相关信息,不对市场传言予以评论。”

  事实上,早在2015年,时任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就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商业银行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但政策落地尚无明确时间表。

  谈及向银行业放开券商牌照的意义,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指出,在做大股权融资的大方向下,此举可以帮助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可以促进股民的大幅增加,为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二是商业银行拥有大量企业客户和强大的资本实力,在为企业做股权融资上有先天客户优势,助力降杠杆;三是经济转型之下,银行也需要转型,混业经营能为其带来新的增长点,可降低利息收入依赖。

  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加速,提高本土券商的竞争力也成为我国金融开放工作的重点之一。自今年4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限制已全面取消,目前已有瑞银、摩根大通、野村等 7 家外资控股券商相继落地。某头部券商人士认为,面对来势汹汹的国际顶尖券商,本土券商压力都很大。因此,只有尽快打造出“航母级头部券商”,才能承载中国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从而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华泰证券沈娟团队研究指出,假设银行获批能够取得券商牌照,主要有三种实现路径:第一,新设证券公司。这一方式无历史包袱,在团队和文化上不会存在较大冲突。但监管层对券商牌照的批复存在不确定性,且流程较慢,新券商的业务开展也需从头启动。第二,收购已存在证券公司。这一方式效率高,且有存量业务基础。但需要考虑整合过程中的摩擦,以及现有券商股东的出让意愿问题。第三,集团内股权划转。部分集团旗下的银行、券商均有较强实力,存量业务基础好,且划转后的整合压力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关中信证券(600030.SH)与中信建投证券(6066.HK)合并的传闻,日前再度引发市场关注。7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收购中信建投证券第二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该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以此推动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的合并。当日晚间,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双双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商行、投行协同模式待升级

  不过,商业银行要申请内地券商牌照并非易事。

  就“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传闻,兴业银行监事会主席蒋云明表示,特别关注到了证监会6月28日晚间对此的公开回应。他认为,目前金融业有混业的压力和需求,但金融混业不是那么简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对分业监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大家都在密切关注,未来随着金融改革深化,会有一定变化。”蒋云明指出。

  “目前还没看到银行为此采取明显的准备措施,主要就是需要人员储备和业务储备。”上述受访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也告诉记者,银行布局券商牌照,主要难点在于法律要改。

  某证券公司人士向记者分析道,若银行券商牌照获批,意味着混业经营的开始,可能要改变现在分业监管的态势。由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管规则体系很关键。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厦门国际银行分析师任涛博士告诉记者,“内地券商牌照2016年开始停发,并自2016年起实行分类管理且合资券商牌照也只发放投行业务牌照,CEPA几乎成为现阶段唯一牌照发放渠道。同时,券商牌照具体还包括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具体细项,每一类均需要审批,程序比较复杂。考虑到券商和银行仍然属于不同的作业体系且监管体系也差异较大,涉及到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等政策层面的问题,相对比较困难。而在金融开放政策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外资券商的进入则有可能加快混业经营的政策许可力度。”

  任涛同时指出,“申请券商牌照对于中小银行来说更具吸引力,有利于轻型银行转型,通过介入资本市场业务,实现提高中收、提升ROE、增加客户黏性等。”

  据了解,当前银行开展的投行业务,主要以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工具承销及咨询为主。另一头部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若获得券商牌照,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参与股票 IPO、定增等股权融资,以及扩大固收产品的承销范围。并可以凭借着其强大的客户资源,做大直接融资的市场蛋糕。”

  在任涛看来,券商业务相当于类银行业务和轻型业务,基于商业银行在客户和资金方面的双重优势,券商业务有利于银行开拓资本市场业务领域,提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和ROE,更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和增强客户黏性。

  蒋云明亦指出,兴业银行(601166.SH)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继续深入实施“商行+投行”战略,这与证券是分不开的。目前,商业银行业务职能和范围没有真正的投行功能,不能做IPO承销、保荐,也不能进行股票交易,如果未来银行具备这些功能,与证券结合度更高,将带来大量客户。

  虽然基于《商业银行法》,我国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存在限制,不过多家银行通过海外子公司的形式已经实现了间接持有券商牌照的目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601988.SH)、建设银行、农业银行(601288.SH)、交通银行(601328.SH)、兴业银行、招商银行(600036.SH)、民生银行(600016.SH)等都通过“曲线”方式开展了券商业务。

  不过,前述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告诉记者,此前间接持有券商牌照的银行,也没有把投行业务与商行业务的联动效能很好地发挥出来。“怎样做好投行和商行的业务融合与联动是一大问题,银行还需要考虑怎么做好融合的问题。”该人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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