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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 行业准入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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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 行业准入门槛降低

【财新网】(见习记者 赵煊)7月3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举措意味着企业在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上得到简化。

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了13年,即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原有审批路径中,申请原油销售、仓储,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获得商务部审批;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获得省级主管部审批。

此次,两个管理办法废止后,原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政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董秀成表示,旧有管理办法的废止,大大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审批权限下放,更多的企业将参与到这一部分市场中。

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则认为,这一做法的核心意义在于减少政府部门在油品流通行业中的干预, 废止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和成品油市场消费环境,批发市场未来将变得更加活跃。

其实早在2019年8月,国务院曾发布过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和下放上述审批权。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政府。

董秀成认为,现行两个管理办法亦与国务院这一政策要求不相匹配,所以现在进行了废止。

此外,2019年12月,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中也强调,前述两个管理办法将适时废止。同时再次明确,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的批发和仓储经营活动,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即可依法依规展开经营,无需再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移交给地市级政府。

李彦认为,废止旧有管理办法,是市场化需求提升的一种体现。更多民营企业想要参与原油、成品油的销售和仓储业务,而旧有管理办法审核和审批流程复杂、难度相对较大,对市场构成主体的活性和竞争力都是一种抑制。

董秀成对财新记者表示,2007年开始实施的上述两个办法,也曾对推动油气行业的市场化。当时油气行业高度集中,在流通领域,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新建加油站,由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垄断。商务部出台的上述两个管理办法,使符合准入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有进入市场的可能。

“而如今在油气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降低下游行业准入门槛,可以使市场更加充分的竞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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