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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污蔑中医药将获刑?官方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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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闻社

“诋毁、污蔑中医药将获刑”引发争议

5月2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同北京市中医局共同起草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第三十六条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第五十四条则提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两条条文引发了大量讨论,不管是网友还是业界人士均表示不赞同。

有网友认为,该条文有悖科学精神。“医学是一门科学,在不断否定中发展进步,不存在诋毁、污蔑的说法,如果中医药是科学,就应该接受批评和否定”“中医药的声誉和价值不能靠禁止议论、动辄处罚来建立”。

有网友担忧,该条例是否意味着不能反对、质疑中医,质疑者将处罚。“以后有人宣称中医药无效,是否就要被抓?”

作为业界人士,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要把批评建议和恶意诋毁分开来看,诋毁、污蔑中医药,有技术层面,也有文化层面,人的话有好就有坏。目前有一些黑中医的势力,恶意中伤且有集团支持,对中国文化进行诋毁,那对不起了。中医需要自强自立自信自觉,如果做不到,还能不让别人说你闲话、监督。

官方回应:是误读,不排除修改或删除可能

针对引发争议的两项条文,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回应,其表示,条文遭到了误读。

据新京报报道,对于中医药是否不容置疑,他予以否定。“网友们说的‘质疑’‘妄议’和诋毁、污蔑是两个概念。

他还提到,不存在所谓质疑就要被处罚,也并非诋毁、污蔑就要判刑。

“原文里对于处罚有很多限定。”他说,如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

此外,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草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不是最终稿。

对于引发争议的条文是否会被修改或删除的问题,其表示,要看最后反馈建议的综合评估结果,都有可能。

法律上或行不通

实际上,鼓励、保护、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采取这样的方式有过度保护之嫌疑,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真正在黑中医。

法律界人士认为,以立法形式严厉打击诋毁、污蔑中医药行为,不仅有违科学精神,更在法律上行不通。

首先,诋毁、污蔑并不属于一个法律词汇。

其次,中医药不能成为法律上诋毁、污蔑的对象。中医药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存在。而法律上的诋毁、污蔑,主要指向的是人格化的存在。中医药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应该成为诋毁、污蔑的对象,

最后,该条例有违反《立法法》之嫌。在立法权限上,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即便日后北京通过了该条例,公安机关也不能仅仅依据该条例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追责,而根据该草案的内容,在刑事责任方面,可能涉嫌的罪名为寻衅滋事罪,这实质上是扩大了寻衅滋事的打击范围,有违反《立法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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