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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陷“两难” 两只公募基金弃购中泰证券新股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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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私风云

原标题:打新陷“两难”!两只公募基金弃购中泰证券新股另有“隐情” 

在遇到风控和业绩两难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永远选择风控第一

在“打新”这件事上,公募基金偶尔也会“身不由己”。近日,两家公募弃购券商新股一事引发关注。

被迫放弃“打新”

5月25日,中泰证券公布的新股发行结果显示,有185.45万股遭弃购。

从弃购投资者来看,包括3名自然人和3家机构。其中,两家公募旗下产品赫然在列: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弃购14487股,应缴纳金额63453.06元;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弃购14487股,应缴纳63453.06元。

公告一出,市场哗然。作为两只规模上亿元的基金,难道连区区6万元都付不起?前海开源基金相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了弃购背后的隐情。

事情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

4月21日,中泰证券发布招股意向书,东吴证券、安信证券、广发证券西部证券四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4月23日,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基金参与该新股询价并中签;

5月22日为该新股的缴款日,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基金的托管人广发证券遵照谨慎性原则提出建议不缴款,前海开源基金在尊重托管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按托管人的建议,不进行该笔新股的缴款。

事实上,前海开源基金旗下共有47个公募基金参与中泰证券新股申购并获配,其他46个公募基金均正常缴款。

另外,《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凯石基金处获悉,凯石湛基金弃购的原因,也是基于托管人广发证券的建议。

“两难”下的妥协

广发证券为何会给出这样的建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是因为广发证券作为中泰证券新股的联席主承销商,由其托管的基金如果参与此次打新,会造成关联交易。

既然如此,上述两只基金当初为何还要参与中泰证券的新股申购?这就不得不提到基金法第七十三条:

在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前海开源基金相关负责人指出,鉴于新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基金参与了中泰证券新股申购并获配。在基金行业的实践中,历史上有不少根据基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常参与新股申购并缴款的。

“经过公司研究评估,中泰证券具有投资价值,结合市场新股历史收益情况,参与该新股投资符合持有人利益。”该负责人表示。

多家基金公司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的确会存在这样的冲突,所以公司会尽量选择将基金托管在银行,而非券商。

据上海一家“券商系”公募人士透露,除了要回避券商托管人主承销的新股,公司也不能参与券商股东主承销的股票打新。

北京一家公募打新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基金法开了“口子”,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基金公司的选择通常就是不参与,“在遇到风控和业绩两难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永远选择风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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