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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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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异常波动。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北京电控回复:截至目前,北京电控不存在与电子城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筹划涉及电子城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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