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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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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688,055.4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267,306,832.98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730,683.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4,878,186.69元,减去2018年度现金分红103,225,148.4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52,229,187.97元。公司2019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19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

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水泥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 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三大产品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醋氯芬酸缓释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等,报告期,尖峰药业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取得了《药品注册批件》,进一步丰富了尖峰药业的产品线。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运营管控、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水泥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大冶尖峰、云南尖峰两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骨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还通过参股南方尖峰、南方水泥、广西虎鹰等水泥企业,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公司收购了贵州黄平谷陇铭川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其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将该公司更名为: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贵州尖峰),继续投资建设其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带余热发电),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各水泥企业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设备更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控制生产成本,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以直销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积极开拓水泥销售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主要由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来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报告期,尖峰药业对金西制药厂和秋滨制药厂进行了管理整合,在节约管理资源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效率。尖峰药业药品生产都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公司医药商业包括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户群。子公司上海北卡主要与国内制药企业建立中间体业务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对接欧美、东南亚等主要市场,以销售给终端客户为主,其次通过外贸公司或贸易公司进行销售,并与战略客户开展新药研发合作及医药中间体的CDMO定制服务。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天然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膳食补充剂、保健食品等,由尖峰健康和天津尖峰、天津弗兰德三家子公司组织运营,报告期,天津弗兰德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由药用辅料向功能食品转型。天津尖峰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花青素类产品等;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通过了多个产品认证。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尖峰健康主要有保健品、植物提取、中药饮片三大业务,中药饮片(中药材)除了尖峰药业的商业销售渠道外积极寻求对外合作机会;保健食品采用门店终端、招商代理和电商销售等模式。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我国水泥行业呈现出量价齐升的局面,行业利润再创历史新高。水泥行业利润的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基建投资增速保持平稳,全年水泥需求量稳中向好;中央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企业集团持续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行业协会不断加强自律协调监督,受错峰生产、应急减排等环保政策影响,水泥企业产能发挥受到一定制约。2019年,公司水泥、熟料等产品价格持续维持高位,同时,公司继续坚持“成本领先”战略,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和工艺革新,以加强管理、技术改造为抓手来控制成本,针对各自区域市场的特点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紧抓国家大力开展基础工程建设机遇,加大重点工程领域攻关力度,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稳固市场地位、提高经济效益。

医药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的政策与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医药工业、商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尖峰药业调整了营销策略,初步建立了佣金制控销模式,引进销售人才组建营销队伍,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实行差异化的管控模式,做好服务和市场细分工作,主要产品销量实现稳步增长;金华医药公司积极引进“医联体”中标品种、拓展新客户;尖峰大药房与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合作,定期请名医开展健康咨询服务,有效提高顾客粘度。

(四)报告期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实现水泥总产量23.30亿吨,同比增长6.1%;据国家工信部统计,2019年全国水泥主营业务收入1.0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利润总额1867亿元,同比增长19.6%。报告期内,水泥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行业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受益于水泥市场供求关系改善,多数地区水泥产品价格上涨,但产能过剩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总体供大于求的局面尚未改变,行业稳定运行的基础并不牢固。

2019年,我国医药行业整体保持增长,全年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39万亿元,同比增长7.4%;利润总额3119.5亿元,同比增长5.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未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医疗保健意识逐渐加强,人们对医药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日趋增长的卫生需求也对我国医药产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创新要求。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致性评价、两票制、4+7城市带量采购等相关产业政策加速落地执行,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医药企业迎来史上最严监管,2020年国家药品集采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广,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进入新时代,药品价格将进一步下降。医药行业已进入到优胜劣汰的关键时期,“强者恒强”的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同比增长5.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7.25亿元,同比增长23.14%,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4.75亿元,同比增长1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89亿元,同比增长19.8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收购了贵州黄平谷陇铭川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该公司更名为: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自2019年2月起将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该事项详见 2019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9-002《关于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9年2月28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9-005《关于本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协议生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14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4月13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0年4月24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以2019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0-005)。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临2020-011)。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晓萌、虞建红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07)。

7、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08)。

10、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通过了2019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3693.9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通过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14、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独立意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4(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2019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四项决议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9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4月13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0年4月24日,本次监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5名,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5票。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地反映了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决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确认《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2019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简要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2020年公司将加快推进贵州尖峰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带余热发电)项目、尖峰药业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安徽众望二期技改项目、新北卡化学技术改造项目等在建项目。此外,尖峰药业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已进入临床阶段,需增加研发投入。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688,055.4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267,306,832.98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730,683.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4,878,186.69元,减去2018年度现金分红103,225,148.4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52,229,187.97元。

公司2019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19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

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688,055.4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2,229,187.9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建设项目较多。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带余热发电)项目工程建设(预计投资为6.5亿);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预计投资为50146万元);控股子公司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7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投资为13274.25万元)等在建项目的建设改造,上述项目截止2019年末在建工程已投入4.91亿元。此外,尖峰药业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浙江尖峰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以2019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决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0-00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拟设定融资担保额度:设定融资担保额度8.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注册资本2985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9.16%,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药品研发与生产(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进口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2、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注册资本2275.9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61.48%,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802号21幢,主要经营:医药和化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肥、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批发零售;医药中间体的开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海北卡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

3、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占100%,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谷陇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工艺设备;普通硅酸盐水泥及商品砼、水泥制品、石灰石、人工砂、碎石、骨料的制造销售。

4、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国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3.33%、尖峰药业占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经营: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食品经营;医药中间体、制药设备等销售及网上销售;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商务咨询服务活动;开展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三、上述子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同意上海北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2、尖峰国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根据各交易所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国贸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国贸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为了保障尖峰国贸顺利开展期货交割仓库和铁路仓储物流业务,拟同意为尖峰国贸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及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出具保函,提供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以上的担保。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90%,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0-00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 2020 年与本公司联营企业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发生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0年本公司预计与天士力集团发生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度在本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0.5%到5%之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对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以招标价或以医疗机构中标价为基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销售、采购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30日,公司住所为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闫希军,公司注册资本为34358.9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控股;天然植物药种植及相关加工、分离;组织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的生产、科研、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生物技术(不含药品生产与销售)及产品;自有设备、房屋的租赁;各类经济信息咨询;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研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矿业开发经营;原料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右佐匹克隆)生产;因特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以外的信息服务内容,业务覆盖范围:天津市);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门票销售与讲解服务;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75,819.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539,910.19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841.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1.8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天士力集团20.76%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兼任天士力集团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士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9年,公司与天士力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812.83万元(不含税),其中,采购商品761.47万元,占公司采购金额的0.47%;销售商品1051.36万元,占公司销售的0.30%。该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很小,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在2020年度继续向天士力集团采购复方丹参滴丸、替莫唑胺胶囊、养血清脑丸、水飞蓟宾胶囊、右佐匹克隆片等产品,并继续向其销售力斯得、帕罗西汀、玻璃酸钠滴眼液、醋氯芬酸缓释片、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延胡索、生半夏等产品。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主要以招标价或以医疗机构中标价为基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双方的产品优势和销售的网络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营销能力,增加销售收入。同时,天士力集团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20.76%的股权,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收入增加、效益提升有利于本公司的业绩增长。

该项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以招标价或以医疗机构中标价为基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销售、采购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 8:30—12: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20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送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传真: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尖峰集团十届14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以登录以下网站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蒋晓萌先生、总经理虞建红先生、财务总监兰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坚卫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联系公司,提出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82324699

传真:0579-89324699

邮件:jf@jianfeng.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6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 人

2019 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从业人数 5603人;注册会计师1,606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新注册 355人,转入98人,转出 255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7亿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0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4.6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资产均值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天健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19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决定向董事会推荐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19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