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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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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0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徐劭主持现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

2019年度,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工作;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嘉兴莱鸿体育文化有限公司55%的股权以人民币56,432,773.61元转让给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交易对方正常履约中。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以人民币177,145,100 元、122,654,400 元转让给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车位租赁使用权270个(包括70个地下室平面车位和200个地下室机械立体车位),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200,0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挂牌底价为 3,547.09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转让债权事项仍在进行中。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出售资产或收购股权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购买资产及转让股权之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稳步落实并持续优化公司体育产业布局,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报告期内购买资产及转让股权之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关于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继胜、高翔、程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 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整改专项会议,进行深刻检讨、检查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监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海燕

二〇二〇年四月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极大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9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haixi021@126.com

独立董事:黄海燕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海峰

二〇二〇年四月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极大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9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zhanghf_an@163.com

独立董事:张海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洪涛

二〇二〇年四月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9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530297143@qq.com

独立董事:谭洪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极大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七)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八)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9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黄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0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18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续聘中审众环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四川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四川分所是中审众环于2017年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的分所,工商设立登记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4栋8层1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7MA6C2F8M1W,中审众环四川分所已取得由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5102),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健,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审众环合伙人。黄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超过3年,曾主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宁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超过5年,曾从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中审众环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同意续聘中审众环的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审众环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18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4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1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莱茵冰雪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18楼1802室

(2)法定代表人:徐劭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工程管理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2.23万元,负债总额117.80 万元,所有者权益494.4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82万元,净利润-404.15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闲林港体育生活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良睦路889号203室

(2)法定代表人:徐劭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临时停车、健身服务(除气功)、房屋租赁;体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330.36万元,负债总额7,830.06万元,所有者权益1,500.3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759.81万元,净利润-175.32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523号

(2)法定代表人:张建敏

(3)注册资本:19,6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819万元,负债总额14,034.44万元,所有者权益26,784.5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995.85万元,净利润-494.59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228号

(2)法定代表人:蔡小清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室内装潢;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275.14万元,负债总额8,964.93万元,所有者权益9,310.2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002.82万元,净利润-265.67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6号

(2)法定代表人:徐劭

(3)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场地管理;体育用品销售;体育运动培训;展览展示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75%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443.91万元,负债总额28,163.76万元,所有者权益16,280.1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24.3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担保额度为6.1亿元,占本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40,970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1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本公司能够通过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减资事项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能源”)减资9,884万元、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减资5,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莱茵能源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 10,116万元人民币,蓝凯贸易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 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莱茵能源和蓝凯贸易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减资主体情况

(一)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萍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9日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莱茵达大厦19楼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莱茵能源资产总额7,271.47万元,净资产5,757.63万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298.22万元。

(二)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法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1日

住    所: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

经营范围: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初级食用农产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安装,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产品、灯具、装饰材料的销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文化活动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蓝凯贸易资产总额5,255.09万 元,净资产4,920.43万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 -114.21万元。

三、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四、 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莱茵能源、蓝凯贸易进行减资,系公司基于未来体育业务整体发展经营规划和莱茵能源、蓝凯贸易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推进业务整合,符合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此次减资完成后,莱茵能源、蓝凯贸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在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2、交流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ir

3、参会人员:公司总经理刘晓亮先生、副总经理田红女士、独立董事黄海燕先生、财务总监刘克文先生、董事会秘书邹玮女士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计《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 廖丰羽

联系电话:0571-87851738,联系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莱茵达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001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0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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