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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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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起任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3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4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陈泽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泽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融资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18日,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及其他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245,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旷达饰件为母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月10日

2、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69,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饰件、化纤复合面料、化纤丝、座套、坐垫、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榆林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01月16日

2、注册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柳树滩村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咨询;太阳能硅材料、电池及组件的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8日

2、注册地点:新疆巴州若羌县招商局党政联合办公大楼101室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菏泽隆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15年01月08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汶上镇政府四楼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质、设备采购。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五)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15年04月27日

2、注册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集贸市场(服务公司二楼)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的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电力的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光伏农业应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六)宣化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05月08日

2、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顾家营镇大堡子村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和农业的综合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七)温泉县国盛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7月04日

2、注册地点:新疆博州温泉县博格达尔镇镇政府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八)富蕴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6日

2、注册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迎宾东路10号437栋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九)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12月6日

2、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109号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150239.2852万元整

5、主营业务: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座椅面料以及其他内饰面料,车内饰面料用有色差别化涤纶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及新能源业务的开发和应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旷达饰件的母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旷达饰件等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旷达饰件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5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9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外部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

本公司和子、孙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孙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子、孙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及董事长;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继续进行适度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

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包括: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4%,在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情况,结合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审议期限内及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销货物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租赁公寓及办公楼,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与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是公司执行采购竞价机制,在同等品质要求下采购价格优惠的其他供应商产品而形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的生产辅料。

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辅料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职工公寓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凯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陈乐乐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独立董事钱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的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关于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瑞红,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海龙,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韩瑞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3年,田海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周玉薇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7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瑞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海龙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1、子、孙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

2、子、孙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

3、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

4、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

5、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的生产辅料;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及解决饰件业务发展需要的生产场所等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辅料采购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屋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饰件板块的新业务生产车间以及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有利于对质量及成本控制,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工作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公司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在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交易内容和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44.78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9,999,995.04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7,114,760.00元(含税)以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9,447.8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675,787.19元,已于2016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6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88,208,920.5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2,466,866.6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4,164,360.00元。

(2)陕西榆林10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424,999,964.40元;

(3)新疆若羌一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875,7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169,842,237.73元;

(4)河北宣化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23,533,545.7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215,726,439.14元;

(5)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33,970,123.9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划入流动资金户251,855,289.02元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146,588,290.29元;公司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536,100.34元,其中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087,496.90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53,457.44元,另已扣除手续费4,854.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要求修订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6年11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及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协议共同甲方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53,457.44元,已扣除手续费4,854.00元,尚未投入的募投项目投入4,087,496.90元。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除河北宣化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尾款711.28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尾款支付外,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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