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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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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蒸汽、氯碱、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以及硫酸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化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加氢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经营模式

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光伏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行业情况说明

(1)、蒸汽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成为循环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

根据2007年1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所发布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政府后续出台规定扩大为10公里,根据我国《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10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浙江省扩大为15公里,根据《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规划新增热源点供热半径不得小于15公里。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我公司已实现了超低排放。

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机组产生蒸汽供热,蒸汽主要用于公司各化工装置及向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供热。公司按照批准的供热范围向园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供热产品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蒸汽用量、园区落户企业数量及蒸汽需求量和供热范围内周边企业的蒸汽需求量。嘉兴港区预计“十三五”产值达到1000亿元,随着园区已落户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将保持稳定增长。

此外,根据嘉兴市热力规划,公司的蒸汽供热范围还涵盖了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东部区域。目前,与嘉兴港区相邻的海盐经济开发区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新增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将会对公司蒸汽供热业务带来良好的增长前景。

(2)、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并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和整治,化工行业市场整体、特别是技术领先的企业向好的态势得到进一步确立,规模化、绿色环保的化工企业优势越来越明显,化工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码头装卸行业基本情况

乍浦港码头区域内主要有石油化工码头、散杂货码头、集装箱码头。美福仓储码头为液体石油化工码头,鉴于本地区岸线资源有限,现有液体化工码头资源优势更加显著。依托后方化工新材料园区的综合优势,美福码头泊位利用率较高,海运优势明显。

(4)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2019年光伏政策不断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竞争配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持续多年的股份电站标杆电价被市场化竞价制度的指导价取代,推进补贴退坡,鼓励平价上网,实现光伏平稳过渡。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量达2,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利用小时数1,169小时,同比增长54小时。

公司光伏装机容量124MW(其中地面100MW,分布式光伏24MW)全年发电量1.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0%,光伏利用小时数1256小时,同比增长244小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

公司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涉及兑息情况,具体如下: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19年5月16日出具了《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 [跟踪177号),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公司债券 G16 嘉化1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2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13%;实现每股收益为0.88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3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报告期内公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市场需求旺盛,由于BA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加,助推磺化医药产业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增长【56.98】%)。

注2:光伏发电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1.74%,由于新疆地区2018年9月开始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方式改变,改为在补贴资金支付时一次性计算开票,影响收入6,244.82万元。

公司2019年度因原材料价格回落、造成营业收入同比略降;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市场认可,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公司市场份额同比增加;通过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较好控制了生产制造成本,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随着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氯碱、脂肪醇(酸)、硫酸(总酸量)、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工业盐、甲苯、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1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973,543.86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72,452,349.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245,234.9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706,671,198.5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1,878,312.7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19年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2019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0)。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年度)》。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 2020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 6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年度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融资担保,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2020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及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公司可循环借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嘉化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3,966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董事汪建平、邵生富、王宏亮、陈娴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0年度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各装置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按照“绿色智能、节能高效的要求”对标行业先进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创新和节能新技术应用水平的要求,同时,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各事业部、各控股公司改造计划的申报及各装置具体运行情况,公司及部分控股公司拟实施2020年度技改项目,本项目合计费用人民币10,665万元,其中嘉化能源7,350万元、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950万元及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65万元,主要涉及环保治理、安全提升、节能新技术应用、绿色智慧工厂改造等建设项目及次钠消毒剂、食品级甘油等产品扩产或新增项目,本项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二年内实施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磺化医药及配套业务重组至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及《修订〈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磺化医药及配套业务重组至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磺化医药及配套业务重组方案已基本确定,但考虑到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设立浙江嘉化磺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973,543.86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72,452,349.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245,234.9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706,671,198.5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1,878,312.7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19年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2019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年度)》。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1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973,543.86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72,452,349.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245,234.9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706,671,198.5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1,878,312.7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19年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2019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44%。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2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含190,197,513股)。本次发行委托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销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8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87,708,351股,增加注册资本187,708,35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798,246,002.58元。截至2017年7月5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782,800,002.58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5,446,00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81.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647.81万元,2019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604.01万元(包括公司直接用以投资项目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3,247.62万元及变更用途永久补流3,001.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中96,380万元用于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2017年7月19日及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5家公司合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7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华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已全部完成。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减少利息支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17 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3,247.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仅为公司直接用以投资项目置换部分,不包括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增资后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以票据支付供应商款项置换部分,该部分票据置换金额3,495.33万元。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2018年8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规模为19,50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142.0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原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 “年产4,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92.84万元、“年产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08.93万元,合计3,001.77万元(以上金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8%。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根据董事会授权办理专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嘉化能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嘉化能源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内容为收购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2016年,公司已完成对上述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收购。公司承诺收购上述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完成后,将根据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实际需求分批增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增资已完成,尚余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注4: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2,000吨/年邻对位(BA)产品装置主体工程建设并进入试车和产品市场投放,二期产能结合市场情况预计在2017年底之前完成所有产品装置建设。项目一期2,000吨/年邻对位(BA)一期主装置以及4, 000吨/年的公共系统己投产。由于项目涉及到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难度相对较大,项目整体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基于进一步规划磺化医药产业的战略发展和提升邻对位(BA)产品生产工艺的需要,公司拟将项目二期2, 000吨/年产能自筹资金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

注5: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万吨/年植物油酸、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已于2016年部分安装完成,3万吨/年植物油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己投产。但受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单组份脂肪醇及植物硬脂酸产品经济效益下滑,公司调整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及预期市场环境情况,公司拟暂缓实施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及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项目,“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注6: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9台锅炉(1#~9#炉)烟气的脱硝、除尘、脱硫等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计划2017年三季度之前建成,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8台锅炉(1#~8#炉)已于2017年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公司9号锅炉预计2019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相应延期至2019年底之前建设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进度调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9#锅炉已建成,待通过能效试验后才可正式投产,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相应延期至9#锅炉正式投产后。

注7:所收购的五家光伏电站于不同时间完成工商变更及不同时间进入稳定发电状态。

注8: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1~9#锅炉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目的是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1~8#锅炉已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9#锅炉因尚未投产,相关改造尚未完成。公司实施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是为了响应国家治理大气污染号召,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项目属于公司热电项目配套工程,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经营需要,不需要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注10: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本期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928,393.51元以及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089,292.25元。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2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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