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的施工;公路及市政项目的升级改造和日常保养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租赁、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速公路、市域快速通道、市政基础设施、各类型桥梁及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中的分类标准,公司归属于“E 建筑业”中“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完成股权交接后的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一年来,公司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一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国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积极实施“六稳”政策;另一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处高位,行业发展不断深刻变革,发展重心已由大建设转为大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面临升级,供求模式发生转变,形成从投融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
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抓经营、促规范、添措施,扭转了公司业绩下滑趋势,公司经营管理重回正轨;确立“双百亿”发展目标,即未来3~5年实现年度新中标合同额过百亿、年度产值过百亿,对标行业先进找差距、集中产业优势补短板,寻求战略上的突破空间。经营班子以全员营销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千方百计抓市场,励精图治促改革,推出了一系列加快发展的新举措,公司呈现出积极向上、稳步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工程中标55.79亿元,同比增长404.43%;实现营业收入27.95亿元,同比增长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5.86万元,同比增长102.8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9.47亿元,同比增长17.01%;净资产28.15亿元,同比增长3.97%。
1、确立“双百亿”发展目标,对标行业先进找差距,集中产业优势补短板
2019年公司各项改革坚定落实,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为持续贯彻落实“做大核心路桥主业,以科技和新基建为导向,开启资本运作和实体经营双引擎,逐步成为一体化、综合型的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商”的发展战略,公司提出“双百亿”发展目标,即未来3-5年实现年度新中标合同额过百亿、年度产值过百亿,持续扩大营收规模、不断提升盈利水平。
2、积极拓展市场,狠抓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增中标重要工程项目8个,中标金额55.79亿元,较2018年增长4倍,公司在传统项目、投资项目和其他新型项目的拓展上同时发力,先后中标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路基、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大道东延线、四川省攀枝花市岩羊河打捆项目等重要工程项目。订单的大幅提升有效打开了公司市场拓展局面,提振了公司发展的士气。同时开展项目管理权改革,新中标项目全部实现竞聘管理,完善了目标责任体系,有效确保中标项目的正常推进。
3、推行全方位改革,提高内部工作效率,激发内部管理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推行一系列改革。一是推动组织开展中层管理岗位公开竞聘,通过竞聘提升中层管理岗位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二是组织开展薪酬、绩效和岗位管理体系的改革,保证科学系统评价员工的岗位履职情况,同时强化员工的责权利意识。三是完成股权激励登记授予工作,将员工个人收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并在此前提下对合同审批、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向分公司主动下放更大自主权,进一步释放基层活力。
4、统筹优化管理体系,强化项目精细管理,做大产值做优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以做大产值、做优利润为目标,着力项目的精细管理。一是开展项目管理权改革,管理项目由分子公司竞标过渡到项目经理直接竞聘,并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做到分子公司、在建项目、收尾项目和老旧项目收款责任书的全覆盖。二是加大对劳务队伍违约责任的约束和诚信履约的优惠,坚决剔除不诚信队伍,强化劳务队伍的责任意识。三是完善内部审计机制,通过过程审计监督和审计问题追责,树立内部审计权威,并以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选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合作单位。四是着手材料采购体系建设,实现了大宗材料、地域性材料和零星材料“阳光采购”全覆盖,加强收料过程监督。五是优化动态成本分析和动态毛利率预测,及时纠偏纠错,加密项目巡检频次,确保重点项目的正常推进。
5、高度重视融资工作,多层次多渠道推进,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其他融资为辅,不断加大筹措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截至2019年底,公司完成总部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总部银行保函新增授信5.5亿元,达宣项目贷款累计落地8.02亿元,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公司全力推进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于2020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有利于公司新中标项目的快速推进,并为公司未来多渠道融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原因是综合毛利率上升,投资类工程项目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无影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
2、合并范围减少
成都通途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前的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8)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独立董事高跃先、游宏、王良成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孙旭军所作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5亿元,同比增长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5.86万元,同比增长102.85%。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2020]00481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58,564.7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251,339.2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25,133.92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转增未分配利润20,278,343.92元及年初未分配利润843,178,818.60元,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7,083,367.81元。
公司考虑股东利益和长远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0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实现营业利润8,6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含子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项目公司的融资期限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6)。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2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内容。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5亿元,同比增长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5.86万元,同比增长102.85%。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考虑股东利益和长远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0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实现营业利润8,6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时大邑县国有独资企业成都市惠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70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等。拟申请授信银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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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它银行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此外,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与融资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含意向协议)。
上述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20年度与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昌实业”)、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川投宏格”)发生共计不超过554,200,000.00元的关联交易,其中租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16%,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68%。关联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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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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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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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2,526.24万元,净资产1,436.8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7.16万元。
2、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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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昌实业总资产9.07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净利润0.46亿元。
3、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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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1.44亿元,净资产0.97亿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租赁。关联租赁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下属设备分公司、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众城园林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
(2)公司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大昌实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大昌实业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金兰路罗浮中心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众城园林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3、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向川投宏格公路及市政施工项目提供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劳务。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租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16%,预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68%。上述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产生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市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会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总体情况: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仪先生,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德福先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李洪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德福,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3.5亿元。
2、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操作。
8、其他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4)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资金5,633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进行适度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邑交投”)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署的《贷款合同》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的上述担保事宜将有利于工程款项的回收,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拓展而产生的。同时,大邑县国有独资平台公司成都市惠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山城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323号
4、成立时间:2009年8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蔡亮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股东构成:大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股比例100%)
8、财务情况:经成都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成中会审2019第022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邑交投总资产为9,702,604,475.53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09,377,100.00元。
(二)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人名称:成都市惠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80号
4、成立时间:2002年5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付一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股东构成:大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股比例100%)
8、财务情况: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会B审字[2019]2581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惠山城投总资产为13,090,510,858.6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34,608,840.93元。
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向大邑交投的2亿元信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3、担保的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孳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逾期支付价款、溢价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与签发执行证书费、评估拍卖费、处置费、翻译费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式:惠山城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期限:反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反担保的范围: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强制执行公证费等);保证人为实现追索债权与反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大邑交投的2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工程款项的回收,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拓展而产生的。同时,在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大邑交投的2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大邑县国有独资平台公司惠山城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上述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2018年10月向控股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8.247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在2019年1月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支公司出具的8,000万元人民币保证保险(函)提供承诺;在2019年1月对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2019年7月向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保证担保已于2019年10月29日解除);在2020年4月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金额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5%;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28.24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0.65%。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源景”或“项目公司”)的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中标宜宾市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PPP项目(以下简称“南溪长江文旅项目”)后,与业主方代表宜宾中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南溪长江文旅项目的运作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维护和日常管理。为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由公司对宜宾源景的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产业基金融资等,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宜宾源景的融资期限确定。宜宾源景所融资金将专项用于南溪长江文旅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滨江新城中段
4、成立时间:2017年8月4日
5、法定代表人:王建勇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工艺品研发、制作、经营销售;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材料销售;文化传播;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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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审字[2020]006332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宜宾源景总资产为265,719,756.63元,净资产为174,127,080.5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前宜宾源景正在就融资方案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磋商,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2、被担保方宜宾源景的其他股东亦将对宜宾源景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或根据公司担保金额按其持有宜宾源景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宜宾源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宜宾源景本次对外融资是为了满足南溪长江文旅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利益。同时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亦同时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2018年10月向控股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8.247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在2019年1月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支公司出具的8,000万元人民币保证保险(函)提供承诺;在2019年1月对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2019年7月向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保证担保已于2019年10月29日解除);在2020年4月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金额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5%;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28.24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0.65%。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非境外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准则,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8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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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信函登记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成都路桥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邮 编:610017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2、联系人:李志刚
3、电话:028-85003688
4、传真:028-85003588
5、邮箱:zqb@cdlq.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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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9日(周三)下午3:00-5: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孙旭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志刚先生、财务总监左宇柯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