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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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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0年4月1日发出(详见公司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重庆南唐府等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关于为如东港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提案1、3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提案2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重庆南唐府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关于为如东港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具体提案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总议案、具体提案投票意见不同视为弃权。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4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有关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2、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中南城投质押的所持公司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股份质押均设立风险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警戒线或最低线时,中南城投将采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嘉兴中南锦乐嘉等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794,86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795,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90.59%,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嘉兴中南锦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嘉兴中南锦乐嘉”)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嘉兴泷悦府和泓悦府项目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中南锦乐嘉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的定向融资计划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30,000万元。

2、为常熟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常熟中南世纪城”)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昆山中南世纪花园项目的发展,公司100%持股的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昆山中南锦城”)向独立第三方南平锦润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平锦润达”)增资30,000万元让渡3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中南世纪城质押其持有的昆山中南锦城62.5%股权,并承诺12个月内以公允价格回购南平锦润达持有的昆山中南锦城股权。昆山中南锦城质押其对公司的55,079.4015万元应收账款,公司为常熟中南世纪城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为嘉兴锦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兴锦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嘉兴闻荷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94.97%的嘉兴锦善分别向独立第三方上海通盛(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文化传媒中心(简称“上海赞绩”)借款5,000万元及2,000万元,期限3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臻优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向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质押其持有的上海宙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及1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及2,000万元。

4、为张家港锦裕置地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锦裕”)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张家港吾悦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51%的张家港锦裕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简称“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借款59,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90万元。

5、为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余姚锦好”)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余姚漫悦湾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50%的余姚锦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借款53,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6,500万元。

6、为海门锦瑞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海门锦瑞”)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南通柳岸春风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50%的海门锦瑞向渤海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简称“渤海银行南通分行”)借款2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海门锦瑞5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5,000万元。海门锦瑞独立第三方股东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7、为宁波盛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盛朗”)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慈溪青樾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38.47%的宁波盛朗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借款5,9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360万元。

8、为镇江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镇江颐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镇江珑悦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33%的镇江颐发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简称“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镇江农商行”)借款17,500万元和13,000万元,期限分别是36个月和24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0,065万元。

9、为宁波盛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盛锐”)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慈溪青樾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23.47%的宁波盛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借款42,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500万元。

10、为慈溪市金桂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慈溪金桂”)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慈溪四季珑玥华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16%的慈溪金桂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借款12,077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程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慈溪金桂16%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独立第三方股东均为有关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2,077万元。

公司2019年第八次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利辛县锦瀚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19年7月11日及2020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嘉兴中南锦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南湾路41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小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常熟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7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泰山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耿旻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健身服务(不含危险体育项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嘉兴锦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方大厦801室—E7

法定代表人:邹洪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杭州锦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兴锦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4、张家港锦裕置地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动漫)产业园商务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耿旻黎

注册资本:人民币5,882.35295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5、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迎霞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耿旻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海门锦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5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富江南路698号内9号房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宁波盛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金水路367号

法定代表人:吴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南锦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宁波盛朗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8、镇江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新区丁卯经十五路99号30幢

法定代表人:王亚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9、宁波盛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金水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吴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南锦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宁波盛锐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0、慈溪市金桂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周家路江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嘉兴中南锦乐嘉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3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本息、收益、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期限:保证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到期日之日起二年内。

2、为常熟中南世纪城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常熟中南世纪城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为嘉兴锦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上海通盛、上海赞绩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分别与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签署《借款合同》,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及1,300万元。

(3)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

(4)保证期限:全部借款本息及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

4、为张家港锦裕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按51%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09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有关借款合同经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要求张家港锦裕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为余姚锦好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按5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6,5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自余姚锦好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为海门锦瑞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渤海银行南通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渤海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保证协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5,000万元。

(3)保证范围:海门锦瑞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渤海银行南通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渤海银行南通分行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4)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项下海门锦瑞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7、为宁波盛朗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4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360万元。

(3)保证范围: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依据有关借款合同约定为宁波盛朗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宁波盛朗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限:有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为镇江颐发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

1)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按33%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775万元。

2)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镇江颐发违约而给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协议方:公司、镇江农商行

1)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镇江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按33%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4,290万元。

2)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3)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镇江颐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9、为宁波盛锐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25%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0,5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为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宁波盛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止起二年。

10、为慈溪金桂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2,077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广告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自慈溪金桂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控制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795,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90.5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148,7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6.03%;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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