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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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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主要业务:主要从事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中、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系列产品;

用途:连接拖拉机与农具、控制农具,使拖拉机能够实现多种田间作业功能;

经营模式:公司采用直接采购模式;采取以销定产与自主连续生产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等;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所处行业地位:

行业发展阶段:随着中大马力拖拉机成为拖拉机市场上的主要机型,中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器逐步成为推动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周期性特点: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与拖拉机行业的周期性基本一致,拖拉机行业的需求是由于农业机械化推动及农机梯度更新推动的刚需,所以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的周期性;

行业地位: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产品种类丰富的拖拉机液压提升器专业生产商,是国内首批获得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零部件分会授予的行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农机行业出现了适度调整,整体增速放缓,拖拉机市场下滑明显,公司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继续市场的开拓、新产品的研发,保持行业的龙头优势。 公司审时度势,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寻求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8,21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33万元,比上年减少 69.5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十)(十一)。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三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柳秋杰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3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19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0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53,393.2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33,535,758.56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34,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延期/续贷该等借款,避免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就前述短期借款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延期/续贷或其他方式延续行使决定权。

并且,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就公司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额度内的新增短期借款事宜、并就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行使决定权。

《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鉴于董事于晓卿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5、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6、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0、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4、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5、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6、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00 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14: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3月3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53,393.2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33,535,758.56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34,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莱州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9年度实现投资收益542.8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15,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53,393.2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33,535,758.5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34,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鉴于董事于晓卿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铁成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当选后将接任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王铁成先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海洋大学在读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6月至2008年6月任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山东南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霍夫勒(烟台)机床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21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铁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铁成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铁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尚波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尚波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补选赵绅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赵绅懿先生,男, 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9月任公司企管部科员;2016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制造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精益生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绅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绅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绅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2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王宾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补选滕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滕聪先生,男, 198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一车间技术员,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一车间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滕聪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滕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211.25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8,456.31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继续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鸿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独立董事高秀华女士以及保荐代表人葛娟娟女士。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5万元。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六)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金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金岭矿业(000655)、鲁银投资(600784)、毅昌股份(002420)、金晶科技(600586)、春立医疗(1858.HK)等上市公司,以及双一科技(300690)、佳发教育(300559)、正海生物(300653)等企业IPO申报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金城医药(300233)年报审计工作,以及丰源轮胎(872663)等企业新三板挂牌申报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收费45万元,较上一期未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意见

审核委员会对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大信在从事公司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短期借款频繁发生,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延期/续贷该等借款,避免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就前述短期借款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延期/续贷或其他方式延续行使决定权。

并且,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就公司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额度内的新增短期借款事宜、并就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行使决定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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