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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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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自2020年4月9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A,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8;C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C,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9;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 号24 楼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网站: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0年04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0年04月09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5、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自2020年04月09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除上述销售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申购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

联系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网址: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网址:www.cebbank.com

客服电话:95595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网址:www.ebscn.com

客服电话:95525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网址: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网址:www.66liantai.com

客服电话:400-166-6788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12、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95177

1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T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网址: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061-8518

1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网址: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400-098-8511

1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网址:www.hgccpb.com

客服电话:4000-555-671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n

客服电话:952555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地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地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2899

20、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二楼16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英

网址:www.luxxfund.com

客服电话:400-168-1235

5.2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04月0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将上述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披露在指定网站。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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