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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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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协议是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协议各方均不存在协议履行能力的风险。

2.协议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承接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了“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情况;经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投资建设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关联交易;并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该项目签订PPP合同及合作经营协议的情况。

详见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8日及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建设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及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建投”)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合同编号:ZXHL-001),该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渠清淤疏浚、护岸整治、配套建设沿河生态绿化带及生态休闲功能区等四方面。工程承包范围为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协议类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

(三)协议标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四)合同金额:暂定合同价款146,441.72万元。

(五)合同工期:三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杜思访。

3.注册资本:39,266万元。

4.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

5.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东村东洋新区三片。

6.成立时间:2019年8月22日。

(二)恒达建投为公司、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及潮州市潮安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恒达建投29.99%股权,恒广源持有恒达建设60%股权。恒广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恒达建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9年,公司未承接恒达建投的工程。

(四)恒达建实力较强,投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内容:该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渠清淤疏浚、护岸整治、配套建设沿河生态绿化带及生态休闲功能区等四方面。工程承包范围为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二)合同金额:146,441.72万元(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本框架协议总价暂按已批复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费用之和计算。潮安区财政局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后,双方根据批准的概算调整合同价款,及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四)合同工期:三年。

(五)主要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双方的权利义务按《PPP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双方相关会议纪要、约定、协议等执行。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及未尽事宜,在双方后续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

2.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双方按框架协议约定执行;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框架协议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时,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六)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二)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金额为146,441.7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63%,协议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及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恒达建投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协议是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协议各方均不存在协议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承接恒达建设的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怀集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十四批)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承接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怀集县梁村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十四批)”的中标情况。详见202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怀集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十四批)中标的公告》。

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怀集县梁村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十四批)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粤水利”)签订《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大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44-01)、《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百德(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44-02)。上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怀集县梁村镇垦造水田项目。

(四)合同金额:

1.《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大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939.2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857.08万元。

2.《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百德(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1,233.3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24.48万元。

上述合同价合计暂定2,172.6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981.56万元。

(五)合同工期: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3.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6.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兴粤水利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9年,公司承接了兴粤水利的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幕村(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2019年度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稔村镇、六祖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七批),2019年度肇庆市四会市迳口镇、德庆县九市镇、马圩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十一批)等项目,合计金额74,595.86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3.73%。

(四)兴粤水利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上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二)合同主要内容

1.《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大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44-01);

合同金额:暂定939.2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857.08万元。

2.《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百德(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44-02)。

合同金额:暂定1,233.3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24.48万元

(三)结算方式:除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外,其余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合同工期: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合同段验收,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五)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水利)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六)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上述合同金额2,172.6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0.26%,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大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百德(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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