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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支持消费者维权:连胜4诉讼 却没拿回1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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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战屡败?屡战屡胜?

打官司,为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简单地说,就是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可是,如果一场官司打下来,虽然胜诉了,但一分钱也没有拿回,如此说来,这个官司是胜了还是输了?如果一连打4场官司都是同样的情形,也许就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屡战屡败,因为没有拿到一分钱;另一种则认为是屡战屡胜,因为胜在了道义上。

你同意哪种看法?

如果觉得这种表述有点抽象,那我们还是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评评这个理吧。案例的主角是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3月31日,深圳市消委会有关人士告诉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近3年该会共接受消费者委托对13户不良商家提起诉讼。

为啥要起诉?因为预付式消费投诉日益增多,集体性维权事件频发。据统计,2017年-2019年,深圳市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除共享出行外)共计4.8万余件。鉴于现行法律不完善、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失信成本低,预付式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一直无法得以妥善解决。

具体而言是,自2017年起,市消委会共接受54名消费者的委托,对牧得隆公司、花皇艺术公司、本港中视影业公司等13家不良商家及13名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涉诉金额高达520万余元。其中涉及牧得隆公司、花皇艺术公司、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本港中视影业公司的4宗案件已取得胜诉判决,起诉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其余9宗案件已成功立案准备开庭。

但是,这4宗案件虽然消费者都赢了,但没有一名原告拿到一分钱。该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4宗案子的被告全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4宗案子的被告均拒不履行判决,消费者暂时未追回损失;4宗案子全部已经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

举个例子:

少儿演艺培训公司跑路 深圳市消委会支持35名消费者起诉

“我们太生气了,这个商家收了钱就找不到人了,我们这群家长去了很多部门投诉都没办法找到这个商家,难道我们就毫无办法了吗?”2019年3月,市消委会共接待35名消费者的上门投诉,消费者诉称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在收取少儿演艺培训费用后,无故停课,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消费者多次与商家进行沟通,该公司均念起“拖字经”,这样的“老赖”公司让35名“中套”的消费者极其愤慨却又无奈。

去年9月19日,市消委会积极担负起消费者“娘家人”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七款“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规定,指派1名公益律师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费者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今年2月26日。法院判决消费者胜诉,判决生效后,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市消委会坚决“追到底、问到底”,帮助消费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不良商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意味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有乘坐飞机、购买不动产、旅游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深圳市消委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消费者维权,连胜4起诉讼,却没有拿回一分钱。对此,你如何看?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喻山澜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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