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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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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1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信特钢大楼2212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俞亚鹏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俞亚鹏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钱刚先生、李国忠先生、郭家骅先生回避表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傅柏树先生同意本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俞亚鹏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钱刚先生、李国忠先生、郭家骅先生回避表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傅柏树先生同意本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候选人的聘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跃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部控制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总裁工作细则》;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总裁工作细则》)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14:30时在中信特钢大楼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刚先生,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兴澄钢铁三炼钢分厂专职工程师、生产技术厂长、三炼钢分厂厂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特炼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副总裁。

钱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郭文亮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硕士,特许财务分析师。现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裁、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以及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澳洲铁矿项目的若干成员公司之董事、中信泰富有关特钢、能源及房地产项目的若干成员公司之董事。曾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中信国际电讯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郭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栾真军先生,男,满族,1967年3月出生。现任中信泰富董事、副总裁兼司库,同时为中信泰富执行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之成员、公司董事以及中信股份库务部的副总经理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成员。曾任中信集团财务部副主任。

栾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郭家骅先生,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现任中信泰富业务发展部董事、中信泰富执行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之成员、公司董事以及中信泰富特钢板块若干成员公司之董事。

郭家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李国忠先生,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钢分厂技术员、二炼钢分厂技术厂长、质监中心副主任、质量处处长,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金先生,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王文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跃先生,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博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科技大学助教、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和苏州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的兼职教授。

张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德根先生,男,汉族,1953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钢五厂五车间主任、二轧厂厂长、棒材筹建处处长;上海沪昌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泰富特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顾问。

侯德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正洪先生,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大专,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现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阴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无锡中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无锡中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

朱正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1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信特钢大楼2212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郏静洪先生、郭培锋先生、黄江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另2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日

附:

郏静洪先生,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阴兴澄钢铁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经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党委副书记。

郏静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郭培锋先生,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中信泰富无锡办事处项目副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郭培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黄江海先生,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分厂管理厂长,招标部部长,中信泰富特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黄江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1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将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其他金融业务。因中信银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俞亚鹏、郭文亮、栾真军、钱刚、李国忠、郭家骅回避了本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20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于2007年4月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中信银行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3、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到2019年12 月31 日,中信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67,504.33 亿元,负债总额62,179.09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38,926.02亿元,净资产5,325.24 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1,875.84亿元,营业利润565.1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80.1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169.69亿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65.37%的股权,为中信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信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

中信银行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中信银行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货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中信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中信银行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公司在中信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信银行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中信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保函、即期结售汇、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中信特钢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

(4)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下的其他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费用上限,亦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结算服务

(1)中信银行根据公司的需求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中信银行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1)中信银行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中信银行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与中信银行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5、本次交易限额

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信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商业银行账户。

综合授信服务:中信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拾叁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中信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中信银行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无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中信银行已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3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中信银行存款余额2,962万元,无贷款余额,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包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外,公司与中信银行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侯德根、朱正洪、傅柏树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中信银行发生的金融关联业务,是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障作用,中信银行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是中国全国性商业银行之一,主要股东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上述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资料

1、经董事签字和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1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钢铁”)与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资源”)拟于2020年4月在江苏扬州签订球团矿购销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4-12月份泰富钢铁拟向泰富资源销售球团矿45万吨,合同金额不超过5亿元。泰富钢铁与泰富资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俞亚鹏、郭文亮、栾真军、钱刚、李国忠、郭家骅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0款,泰富资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控制企业,经累加计算共计55亿元,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648718258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A807/808/809房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新加坡泰富资源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晨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5日

主营业务:矿山专用设备及其备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泰富资源成立于2013年4月,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A807/808/809房间,注册资金5,000万元,分期投入, 2014年11月28日全部注资到位。主要在中国区采购所需备品备件以及配合中澳铁矿的运营生产。截止到目前,已经建成了目前国内较大的磁铁矿进口长协客户网络。

3、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泰富资源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33,424,606.92元;净利润:1,822,370.34元;截止2019年末净资产21,664,479.63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富资源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信集团,公司与泰富资源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

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泰富资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球团矿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品之一。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月度定价,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指数定价,采取普氏65%指数加溢价的模式,根据市场确定指数溢价。

产品单价=《普氏65%铁矿石价格指数均价+(实际球团矿铁品位-63)×2.5美元+溢价》×1.13×汇率(注:普氏价格指数和汇率按照采购月的平均计算,汇率按照采购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执行)。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供方: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需方: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一) 合作模式及价格确定

1、合作模式:每月球团矿的供应合作模式采取指数模式定价,交易数量为2020年4-12月份5万吨/月。

2、价格确定:指数定价采取普氏65%指数加溢价的模式,供方每月1日前公布球团的溢价(指数模式合同在每月5日之前双方签订,含下款双方商定选用指数定价的增量)。

3、供需双方承诺在商务合作过程中,为共同抵御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承诺互相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球团矿数量履行,定价方式采用指数模式,保证公司球团销量以及价格。

(二) 合同的签订

在本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双方按月签订球团矿(购销)合同,确定具体的物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具体事宜,供需双方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三) 增量意向

若需方月需求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数量,需在每月20号前向供方提供下个月增量的书面函件。供方承诺超过本协议规定数量20%以内部分(含20%)继续按照需求月的协议价格执行,超过协议规定数量20%以外的部分,供方将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优先考虑需方的供应(定价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价格按照实际市场情况双方协商执行。超过框架20%以外的指数合同将不享受供方承诺给予需方折扣优惠。

(四) 结算方式和货款支付

1、以球团矿铁品位63%为基数暂定预付款的结算单价,货款以现汇方式支付。

2、款到发货,供方按需方当月实际货款支付金额发相应数量的货物,并开具已收货款的90%的增值税发票。若需方提货量未达到该月约定数量,需方应在每月约定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按当月合同约定数量货款总金额的100%付款给供方,供方收到全额货款后,供方可给需方转移相应数量的货权,并可开具已收货款的90%的增值税发票。

3、提货当月65%普氏指数完整发布后,双方对该月实际供货品质、数量作最终结算确认,并开具该月剩余货物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下的货款按人民币结算,汇率以提货当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为依据。

(五) 有效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再进行商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泰富资源充分利用其现有销售渠道积极协助公司进行球团矿业务的开发,主要针对公司尚未进入直接销售的厂家,充分利用泰富资源的销售网络平台,优化客户结构,稳定公司的经营水平;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企业优势,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与关联方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3月30日,公司与泰富资源已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162万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侯德根、朱正洪、傅柏树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泰富资源发生关联往来,是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泰富资源的销售网络平台,为公司开拓市场有很好的作用,泰富资源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泰富资源充分利用其现有销售渠道积极协助公司进行球团矿业务的开发,优化公司客户结构,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企业优势,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盖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1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14: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钱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郭文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栾真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郭家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李国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王文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张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侯德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朱正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选举郏静洪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郭培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3选举黄江海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3月6日、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等文件。

上述第9项、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1项、第12项及第13项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计投票表决分别进行;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投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议期间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注:1-10项议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第11项、12项、13项累计投票,请填写同意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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