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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动态 | 海昌新材:9成收入来自单一领域,陷周转谜团左手借入右手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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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IPO动态 | 海昌新材:9成收入来自单一领域,陷周转谜团左手借入右手借出

4月2日,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将迎来首发上会,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2.43亿元。

根据招股书,作为一家专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海昌新材主要向电动工具、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领域的客户批量生产销售定制化的粉末冶金零部件。

话虽如此,但从海昌新材的销售收入构成上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超过9成的销售收入来自电动工具领域。而海昌新材不仅产品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客户的集中度也明显较高。

产品应用、客户集中度“双高”

拓展市场面临“双重竞争”

根据招股书介绍,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广泛,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摩托车零件、家电零件、农机零件、工程机械零件、电动工具零件等方面。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粉末冶金产品结构来看,汽车工业是粉末冶金零部件行业最大的下游需求行业。据MPIF资料显示,全球粉末冶金应用中汽车领域占比70%以上。

于国内而言,粉末冶金产品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占比也已过半,据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分会2018年第2期《信息视窗》披露,2017年度粉末冶金产品销售结构中,汽车零件销售量占比为53.2%,销售额占比为60.7%。

然而,根据海昌新材的招股书,其超过9成的销售收入来自电动工具零部件,来自汽车零部件的收入占比较低。

2016-2018年、2019年1-6月,海昌新材主要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动工具零部件的占比分别为91.77%、91.91%、87.21%、92.03%。来自汽车零部件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25%、2.14%、8.14%、3.39%。

根据招股书,汽车粉末冶金零部件额行业壁垒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工艺及供应商体系等方面。其中,供应商体系壁垒体现在整车和汽车零部件企业之间较为牢固的合作依赖关系,新进入企业取代原有的配套供应商较为困难。

这也是目前海昌新材进入汽车领域的主要障碍,招股书显示,打破供应商体系壁垒、逐步取代汽车厂商原有的配套供应商需假以时日。

而海昌新材不仅产品应用领域集中度高,公司的客户也较为集中。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海昌新材“说明客户集中度很高的原因,是否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016-2018年、2019年1-6月,海昌新材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11%、88.86%、87.72%、84.05%,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第一大客户史丹利百得的销售占比分别为51.38%、53.18%、55.7%、57.19%,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6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名客户占比情况,2018年度,东睦股份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占比为21.84%,主要的下游行业为汽车、家电、摩托车;精研科技为52.05%,主要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天宜上佳为99.96%,主要下游行业为高铁动车组;立德股份为59.23%,主要下游行业为汽车、摩托车;聚能股份为48.47%,主要下游行业为汽车、摩托车、电动工具、家电;明阳科技为65.99%,主要下游行业为汽车。

通过上述信息,可以看出,除了天宜上佳之外,其余5家同行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均低于海昌新材。对此,海昌新材表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行业集中度与公司产品布局、下游行业密切相关。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东睦股份、立德股份、聚能股份、明阳科技的主要下游行业均包括汽车领域。如此一来,海昌新材不但要面对“取代汽车厂商原有的配套供应商”的困难,还要面对来自同行的竞争。

一边借钱周转资金,一边对外慷慨解囊

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缩水”121.5万元

除了激烈的外部竞争问题,海昌新材在内部的资金周转方面也存在疑点。

根据招股书,海昌新材曾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光荣及其关联方周光华借入资金,用于资金周转,2016年度期初余额合计为1623.54万元,当期拆入400.86万元,并于2016年4月全部归还拆入资金合计2024.4万元。

海昌新材表示,公司拆入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未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而财经网通过翻阅招股书了解到,2016年末,海昌新材的货币资金为6229.3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为970.33万元。海昌新材为何要在2016年向实控人借款400.86万元?各期末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使用是否受限?面对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海昌新材并没有在随后更新的招股书中进行说明。

海昌新材向财经网表示,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已作出详尽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细节不属于信息披露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海昌新材还曾在2014年、2015年借钱给其他单位。

招股书披露,海昌新材于2016年收到非经营性的借款660万,该借款系2014、2015年度公司向其他单位拆出资金。公司明明在2016年之前,因资金周转而占用着实控人资金,为何还能向其他单位“慷慨解囊”?借款方与公司又是什么关系?

对此,财经网曾向海昌新材发送采访函询问,海昌新材以“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不能在采访中单独披露”为由,未予正面回复。

此外,财经网通过对比海昌新材分别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10月23日报送的两份招股书发现,公司还存在对2018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披露不一的问题。

在2019年5月9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中,海昌新材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764.2万元。而2019年10月23日更新后的申报稿则显示,海昌新材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642.7万元,前后“缩水”121.5万元。而海昌新材在更新后的招股书中并未对此进行说明。

财经网通过招股书了解到,海昌新材本次IPO的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根据证监会网站3月17日公布的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号)显示,中兴财光华及旗下3名注册会计师因审计违规,被福建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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