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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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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0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2020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的银行等授信额度已陆续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获得银行等机构的敞口授信额度为32.1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即在敞口总额不超过32.1亿元范围内办理2020年银行等机构授信融资业务。具体向各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视各机构批准情况而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公司能正常使用银行等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前。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赵璧秋、黄兆斌、符荣武、陈建斌和李峻峰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2位董事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赵璧秋、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赵璧秋、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赵璧秋、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项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第一至二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0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2020年拟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等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硫磺、脂肪醇、甘油、椰油酰胺单乙醇胺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31,787.61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7,620.09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37.74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8.18万元。

2.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岜蜚特公司”)2020年拟接受奇天公司物流及仓储服务,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供应商管理的库存和及时生产)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供应商管理的库存)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4,441.73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405.96万元。

3.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公司”)

奇化公司2020年拟向琦衡公司采购乙二醇、对氯苯甲醛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0,619.47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633.97万元。

4.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韶关浪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浪奇”)、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及孙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氏食品”2020年拟向人民印刷厂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纸箱等包装材料,以及向人民印刷厂销售洗涤用品、广氏饮用水等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489.96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03.83万元。

5.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孙公司广氏食品2020年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844.69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74.68万元。

奇化公司及广氏食品2020年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甘油、丙二醇、二丙二醇、广氏饮用水等原料及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63.50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0.05万元。

南沙浪奇2020年拟与百花公司签订能耗结算协议,向百花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自来水、电及蒸汽动力的配套服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33.54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3.36万元。

6.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2020年拟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甘油等产品及原料,以及向广州化工采购沸石等原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4,022.61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798.17万元。

7.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华糖食品及广氏食品2020年拟向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洗涤用品、糖和广氏饮用水等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41.12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16.22万元。

本公司、韶关浪奇及华糖食品2020年拟向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塑料瓶、塑料瓶盖、胶袋招膜等包装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245.00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184.10万元。

南沙浪奇2020年拟接受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88.5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3.60万元。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20年3月31日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董事黄兆斌和符荣武董事在百花公司、广州化工、人民印刷厂的控股股东——轻工工贸集团任职,公司董事陈建斌、董事符荣武和独立董事李峻峰兼任百花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赵璧秋过去12个月内系轻工工贸集团原下属的华糖食品任职,上述五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公司与百花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2位董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董事赵璧秋、黄兆斌和符荣武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广州化工、人民印刷厂及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天公司、奇宁公司及琦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董事会审议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交易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奇天公司、奇宁公司、琦衡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关联企业的交易金额较大,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宁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二路9号;法定代表人:FRANKI ANTHONY DASS;注册资本:10,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95542988B,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表面活性剂等。本公司占有该公司49%股份。奇宁公司2020年2月末总资产25354.77万元,净资产-2,423.45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77.64万元,净利润是-28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宁公司49%的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文先生、董秘王志刚先生在奇宁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奇宁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宁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奇宁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二) 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天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南楼1602房;法定代表人:涂小红;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6797085063,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仓储;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68%股份,本公司占有该公司32%股份。奇天公司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3,035.35万元,净资产为1,883.35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167.88万元、净利润为1.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程志滨先生过去12个月内系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10.1.6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奇天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天公司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奇天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三) 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琦衡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成立,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一路2号;法定代表人:陈华国;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05523914XK;经营范围:1,3-苯二酚、三氯乙酰氯、副产盐酸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农化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对氯苯甲醛、三氯吡啶醇钠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公司占有该公司25%股份。琦衡公司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102,621.86万元,净资产为26,991.10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81.85万元、净利润为-115.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琦衡公司,持有其25%股份,本公司董秘王志刚先生担任琦衡公司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琦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琦衡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琦衡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琦衡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四)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人民印刷厂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黄石路江夏村塘边岭大院内自编13号自编8号;法定代表人:贺政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101;经营范围:书、报刊印刷;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本册印制;内贸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业设计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其他办公设备维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塑料薄膜制造;包装材料的销售;包装装潢设计服务。人民印刷厂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15,490.21万元,净资产为12,089.58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2,077.58万元、净利润为-426.4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民印刷厂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人民印刷厂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人民印刷厂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人民印刷厂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人民印刷厂应具备履约能力。

(五)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百花公司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560号(南楼)911室;法定代表人:钟炼军;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2933T;主营业务:制造各类香料、香精、食品用维生素、食品用添加剂、加香剂、膨化剂、清洗剂、食用色素等,加工糖果、饼干等,收购农副产品。百花公司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29,340万元,净资产为19,174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2,898万元、净利润为-1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先生、董事符荣武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为百花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百花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百花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六) 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广州化工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1501房;法定代表人:马裕填;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1910C,营业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广州化工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21,389万元,净资产为5,180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9,184万元、净利润为1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化工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化工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广州化工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广州化工应具备履约能力。

(七)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轻工工贸集团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法定代表人:方贵权;注册资本:198,452.2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营业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皮革服装制造;其他皮革制品制造;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其他体育用品制造;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贸易代理;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工艺品批发;工艺美术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仓储代理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广告业;包装装潢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肉、禽类罐头制造;水产品罐头制造;蔬菜、水果罐头制造;其他罐头食品制造;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粮油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零售;中药材批发(收购);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轻工工贸集团2020年2月末的总资产为2,525,622.85万元,净资产为1,071,601.57万元,2020年1-2月营业收入为359,266.88万元、净利润为-1,548.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轻工工贸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轻工工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应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与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等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硫磺、脂肪醇、甘油、椰油酰胺单乙醇胺等原料;子公司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采购磺酸20,000吨,全年总额约16,660万元;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15,000吨,全年总额约15,750万元;销售硫磺2,000吨,全年总额约220万元;销售脂肪醇3,500吨,全年总额约3,390万元。子公司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预计全年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磺酸、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的交易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磺酸约为8,330元/吨,烷基苯约10,500元/吨,硫磺约1,100元/吨。脂肪醇约9,685.71元/吨,交易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交易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奇宁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3.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4.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与琦衡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琦衡公司采购乙二醇、对氯苯甲醛等原料。

1. 交易标的:

奇化公司向琦衡公司采购乙二醇、对氯苯甲醛等原料,其中采购乙二醇每吨约8,000元;对氯苯甲醛每吨约25,000元。全年采购总额含税不超过12,000万元。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奇化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采购乙二醇、对氯苯甲醛等原料,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产品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琦衡公司的上述产品符合需求,且价格较低。所以选择与琦衡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其报价,参考市场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奇化公司收货后180天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全额货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与奇天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继续与奇天公司合作,拟与奇天公司签订物流及仓储服务的合同,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的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及仓储管理服务。

1. 交易标的: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经向几家全程物流商进行询价,了解仓储管理及货运能力情况,根据全程物流商报价情况,选择与具有价格优势、仓储管理和货运能力较强的奇天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奇天公司的报价,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定具体的交易价格。

具体到各城市的运输费用按协议附件执行,若有新增地点,其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则按已签合同上距离相近地点的价格双方商定;当运输市场出现价格波动较大时,运输单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4,796.53万元。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月结,奇天公司于当月5日前将上月服务费及其他杂费账目请求书提交公司,经公司确认后,由奇天公司向公司提供发票,公司于当月25日前将上月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奇天公司。奇天公司于每月的前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及其他杂费账目请求书提交岜蜚特公司,经岜蜚特公司确认后,由奇天公司向岜蜚特公司提供发票后,岜蜚特公司应在30日内将发票对应金额支付给奇天公司。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 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

(1)交易标的:本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作为本公司的洗涤用品原料使用。主要包括柠檬香精、木瓜香精、洁润香精、浴液香精、甜橙香精、香茅油、薄荷素油和各类香精原料等。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百花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香精,按每千克含税单价在89元至240元之间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收到发票日后60天内以支票、划款、现金、承兑汇票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孙公司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等原料。

(1)交易标的:广氏食品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等原料。全年采购总额不超过404.5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广氏食品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广氏食品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百花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香精等原料,按每千克含税单价在8.05元至102.66之间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百花香料每月5号前将上月发货情况与广氏食品核对无误,并将对账单和发票寄给广氏食品,广氏食品需在对账当月底前将货款汇入百花香料指定的银行账号。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子公司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甘油、丙二醇、二丙二醇等原料。

(1)交易标的: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甘油、丙二醇、二丙二醇等原料。拟向百花公司销售甘油20吨,丙二醇20吨,二丙二醇20吨,各类精油原料视情况而定,全年销售总额含税不超过70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提供与其他客户一样的产品报价,现双方拟协定甘油5,000元/吨、丙二醇10,000/吨、二丙二醇20,000/吨。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货到付款以电汇方式支付。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孙公司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广氏饮用水等产品。

(1)交易标的:广氏食品向百花公司销售广氏饮用水等产品。全年销售总额含税不超过1.76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广氏食品向百花公司提供与其他客户一样的产品报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广氏食品每月25号前按照当月订购量开具专用发票,百花公司收到发票后7日内结清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5.向百花公司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南沙浪奇拟与百花公司签订能耗结算协议,向百花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自来水、电以及蒸汽。

(1)交易标的: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南沙浪奇工业园内生产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南沙浪奇工业园内生产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双方协定能耗价格为,水价:水费价格相为8.12元/吨。电价:1.1138元/度计算。蒸汽价:单价为205.28元/吨。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南沙浪奇在季度结束月份10日前向百花公司发出收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百花公司在收到收款通知书后十个日以内将季度能耗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付将每天缴纳0.5%的滞纳金。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与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广州化工销售销售洗衣粉、甘油等产品,以及向广州化工采购沸石等原料。

1.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约15000吨,甘油约2000吨,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向广州化工采购沸石210吨,不含税总金额约为39.96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本公司与广州化工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洗衣粉单价2000-5000元/吨,甘油单价3500-65000元/吨,沸石210吨,单价1903元/吨。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洗衣粉结算方式:广州化工应在提货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甘油(丙三醇)结算方式:广州化工在每笔销售合同签约日期后 2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 20 货款,提单日期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先款后货),支付方式为电汇;沸石结算方式:本公司收到发票后120日内一银行电汇或承支付等方式结算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与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1.交易标的:本公司、韶关浪奇及华糖食品拟向人民印刷厂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纸箱等包装材料年度交易不含税金额不超过1489.96万元人民币;向人民印刷厂销售洗涤用品、广氏饮用水等产品,年度交易不含税金额不超过1.88万元人民币。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公司采购塑料招膜、塑料袋、不干胶和纸箱等包装材料时,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与报价及供货具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如因上游材料价格变动较大,双方进一步协商调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等包装材料的结算方式为:双方在收货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核对清楚数据,人民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发票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结清货款。采购方以支票、划款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人民印刷厂支付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1.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包装材料。

(1)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塑料瓶、塑料瓶盖、胶袋招膜等包装材料,年度不含税交易金额不超过1,245万元人民币。主要交易对象为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和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及子公司每月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为价格基础。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产品结算方式为:先货后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产品。

(1)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洗涤用品、糖和广氏饮用水等产品,年度不含税交易金额不超过141.12万元人民币。主要交易对象为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为价格基础。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产品结算方式为: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期限结清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子公司南沙浪奇拟接受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

(1)交易标的:子公司南沙浪奇拟接受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发电服务,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交易对象为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根据光伏发电项目用电计量装置记录和广州供电局执行的《广州市大工业峰谷电价表》,定期计费。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产品结算方式为: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期限结清款项。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广氏食品的产品需要采用大量原材料,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原料是基于本公司对其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双方已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而符合本公司需求的供应商仅有几家,国内供应商只有百花公司一家,其它均为进口供应商。经向上述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所以,本公司及广氏食品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奇化公司以同等价格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客户销售的甘油等原料,有利于拓展业务,提高效益。由于百花公司租赁本公司子公司南沙浪奇的房屋作工业用途使用,因此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工业园区内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等服务,预计在租赁期内,上述关联交易还将继续发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产品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专业的物流货运服务,与奇天公司签订物流及仓储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产品进行物流管理及货运服务是基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对奇天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服务质量等符合公司的要求,价格更优惠。所以,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合作。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主要是公司南沙生产基地与奇宁公司相邻,奇宁公司可以以便捷的管道方式及时向本公司生产基地提供磺酸,供应方式方便快捷,且产品质量有保证。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等原料主要是公司大宗采购烷基苯等原料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符合奇宁公司的需求。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奇化公司向琦衡公司采乙二醇、对氯苯甲醛等原料。琦衡公司自产的此类农化产品有市场优势,质量有保证且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符合奇化公司的需求。奇化公司通过化工交易平台,多渠道、多货源获得价格优惠的原材料产品,在交易平台上对外销售,以获取收益。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向广州化工采购沸石主要是生产产品需要该材料,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原料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综合价格因素,广州化工更符合本公司需求。本公司向广州化工销售甘油及洗衣粉等原料及产品,有利于拓展业务拓宽产品销路,提高效益。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生产产品需要使用大量包装材料。人民印刷厂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向人民印刷厂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纸箱等材料,是基于本公司对其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以上供应商的包装材料更符合公司的需求。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业务拓展,向包括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方在内的客户销售与其他客户同等价格的洗涤用品、糖和广氏饮用水等产品有利于拓宽产品销路;本公司及子公司因产品生产产品需要使用大量包装材料,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其附属企业采购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是基于本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其附属企业的包装材料更符合公司的需求。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事前就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各关联交易方签订的合同;

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情认可意见。

4.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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