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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服务信托分析框架研究——范式创新与行业转型

中国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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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户管理的服务信托业务模式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定义、特征及分类

(1)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定义及特征。账户管理类的服务信托主要是基于对账户的管理,是指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为前提,以信托账户为载体,以信托财产安全持有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开户、建账、会计、财产保管、项目登记、交易、执行监督、结算、清算、估值、权益登记、分配、信息披露、业绩归因、合同保管等托管运营类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2)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分类。这里所讨论的信托账户,可分类为个人信托账户、公司信托账户、家族财富传承相关的信托账户、基金与捐赠信托账户、托管和保管账户等。其中,托管和保管账户的服务对象可以包括个人与机构,托管和保管账户其实是一种代理账户,受托人会行使代理职能,比如持有资产、处置收益及赎回、记录保存与客户报告服务等。对上述的账户类别,根据受托机构对信托财产的运用权利,受托机构可以对这些信托账户进行主动管理型或非主动管理型的处置。

①主动管理型信托账户(Asset under Management,AUM),即该受托机构对该账户的资产具有自由投资处置权,即确定信托账户购买或出售某项证券及其他资产的权利,包括被授权进行投资决策的机构、能够授权其他投资顾问进行投资的机构。

②非主动管理型信托账户(Asset under Administration,AUA),即受托机构对该账户的资产没有自由投资处置权,受托机构仅提供投资选择的清单列表,但最终的决策权归其账户所有人或其委托的投资经理。

保管和托管账户属于信托服务附带活动的代理账户,在这里也把它列入信托账户的分类中。我们所探讨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指的是非主动管理型的账户管理类信托。账户管理类的服务信托,其特征主要是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和要求,受托人不会对账户内的信托资产作出主动的管理和处置行为,只对于信托账户进行托管运营,不去主动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仅承担操作风险和系统风险等。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境外实践经验

(1)美国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实践及经验借鉴。美国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是在美国信托业发展到成熟期后才出现的一种信托业务模式。美国的信托业起源于18世纪末,当时信托制度从英国传入美国,整个行业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了初步发展,经历了将近200年的发展和改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的现代化成熟阶段,才出现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形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进入新经济时代。1999年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提出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彻底废除分业经营制度,全面开启混业经营格局,各类金融机构业务相互交叉。

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信托业作为独立金融行业的概念逐渐被模糊,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和信托机构从事银行业务十分普遍,信托业务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信托部与少数信托公司。这一时期,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并重,托管与保管信托账户占比近七成,信托投资工具不断创新,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大力发展。按照信托账户属性,美国的信托及相关账户可分为个人信托及其代理账户、退休金相关信托及其代理账户、公司信托及其代理账户、投资管理及其投资顾问代理账户、基金与捐赠信托及其代理账户、托管与保管账户六大类。其中,托管与保管账户规模最高,公司信托及代理账户次之。纽约梅隆银行是美国历史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机构,接下来将以美国纽约梅隆银行为例,探究其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发展和现状。

纽约梅隆银行是由纽约银行和梅隆金融公司两家银行于2007年合并而成的。纽约梅隆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出售信贷、信用卡、投资银行、零售银行等一系列商业银行业务,转而专注于资产托管、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后来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托管和保管服务提供商、美国信托服务领域的领军者。

纽约梅隆银行的前身之一纽约银行是全美历史最悠久的银行。1988年,纽约银行与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合并,开始进入信托及托管业务领域。在2006年,合并后的纽约银行以零售银行业务换取摩根大通的公司信托业务后,传统银行业务被彻底剥离。纽约银行在环境变换中找到新定位,逐步成为一家专门服务于资本市场结算、托管和投资绩效评估的信托和银行混业经营机构。纽约梅隆银行的另一前身,梅隆金融公司则始建于1869年,1946年合并了联合信托,此后又合并了多家银行以开展信托业务。1971年,为了满足梅隆家族需求,梅隆开始进入家庭办公室业务,为首次进入该领域的美国信托银行。

2006年底,梅隆金融与纽约银行宣布进行合并,这次合并诞生了全球最大的信托托管银行以及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合并后的纽约梅隆银行进一步剥离传统业务,聚焦于主业。

纽约梅隆银行的托管业务范围仅局限于托管、交收清算等基础性服务,而是为客户提供以托管服务为中心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投资服务则包括资产托管及相关的服务组成一系列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托管、基金服务、证券借贷、投资管理外包、业绩评估、另类投资服务、证券清算、抵押管理、公司信托、支付服务、流动性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机构、公募、政府机关、公益基金会以及全球的金融机构,通过覆盖全球的办公网络为客户服务。

现在,纽约梅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20万亿美元,是全球最大托管银行和美国最大的养老金信托托管机构,是美国及全球证券清算的领导者,参与超过100个交易市场。以美国资产管理商SQM为例,该机构指定由纽约梅隆银行负责提供全球外汇托管及相关服务,其主要客户为机构,包括大学捐赠基金、慈善基金会和养老基金。纽约梅隆银行将为SQM提供一整套美国核心标准的托管服务,包括实时信息访问、定制报告、全球信托和托管、会计、绩效评估、资本管理、流动性和资本市场等服务。可见,纽约梅隆银行能够做到为客户进行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外汇托管只是该公司开展的托管业务之一。

截至2019年上半年,除去托管和保管账户的资产规模,纽约梅隆银行的信托业务资产合计2.98万亿美元,账户数量合计超过3万户。

从细分数据来看,信托资产规模中,非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为2.85万亿美元,占比达95.57%,管理型信托资产为0.13万亿美元,占比仅为4.43%;信托账户数量合计30105个,其中非主动管理型信托账户数为29726个,占比98.74%,主动管理型账户仅有379个。可看出非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占全体信托收入的绝对总量。在信托账户中,公司信托及代理账户的资产规模最大,2019年上半年末该类账户受托信托资产余额占比46.94%。

从数据可以看出,包含非主动管理类信托账户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是纽约梅隆银行信托业务及信托收入的绝对主力。近年来,公司信托及代理账户类信托资产规模持续走高,2019年上半年末达到1.40万亿元,几乎是信托类账户资产的50%,可见机构客户是其中的绝对主力。而且,尽管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佣金要低于主动管理类的信托业务佣金,但若能做到绝对体量较大,将会是极其稳定且丰厚的收入来源,并且因为不承担主动管理的风险,可以有效对抗外部的市场波动风险。

(2)日本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实践及经验借鉴。不同于美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情况,日本的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按照信托功能划分,日本的信托业务可分三类,即运用管理型信托、行政管理型信托和资产流动化型信托。其中,行政管理型信托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来管理资产的信托,即服务信托业务。2001年以来,日本的非主动管理型信托余额显著增加,截至2018年末占比约为80%;主动管理型信托余额有所减少,目前占比约10%。

尽管美日的信托业态和发展历程不尽相同,但日本信托业在成熟期也呈现出与美国信托业相同的格局,主动管理类模式的信托业务规模下降,而非主动管理类信托的规模占到绝对主力。2001年以来,日本的非主动管理型信托余额显著增加,截至2018年末占比约80%;主动管理型信托余额有所减少,截至2018年末占比约为10%,而日本的资金信托业务则已经不再存在了。

由此可见,当美国和日本的信托业发展到一定的成熟时期后,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均有所下降,而服务信托业务等轻资本为主的业务规模则会上升,并且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模式得到大力发展。对比我国的信托业发展历程和业务情况,或许能够有所启发。我们以美国为例,研究他们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展业模式以及选取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和学习。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境内实践及典型案例分析

(1)我国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发展状况。中国的金融行业体制属于分业经营,信托行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1978年末中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探索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79年10月,中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可以办理国际信托投资和金融业务。1980年7月,《国务院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试办各种信托业务。信托机构采取以银行业务为主营业务、金融实业并举的混业经营方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筹集社会资金,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在这约40年历史中,不少公司在信托账户托管及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方面都有值得借鉴的业务模式。

目前,已有部分信托公司在信托产品标准化交易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逐步跳出单一的当面签单、账户登记,以及线下直销或者外部代销的账户管理模式,信托公司通过系统开发、信托结构设计、制定报价指引、引入撮合交易等方式,提高信托产品流转效率和标准化程度。在平台上,信托公司的线上平台不提供产品信息展示和持仓查询的功能,正在逐步具备真正的线上账户管理、增进信托资产流动性的能力。

华宝信托于2013年推出了“流通宝”平台。该平台探索信托产品的分类分级、定价流程等信托产品的标准化进展,提出了改善信托产品市场流动性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法。在该平台上,华宝信托首先筛选具备一定标准化的类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受益权。其次,信托公司收集转让需求,同时根据产品、市场、同期理财产品收益率水平及投资人持有时间、剩余期限的情况在平台上对信托产品进行定价指导,并最终帮助客户进行合同签署、资金交割及交易实现。

此外,有一部分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公司的交易平台,转让方能够自行寻找对手方并交易,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且能够以较为便捷的方式交易。

(2)中信登对账户管理的探索。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在上海成立。中国信登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的会管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中国信登是加强信托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厘清市场责任和强化市场纪律的内在需要,有助于规范和完善信托产品的信息查询与披露,有助于改进监管部门对信托业运行实时监测,也有助于信托业规范有序发展、回归业务“本源”。目前,中国信登全面提供信托产品登记服务,也正在加快推进信托受益权账户体系建设与信托产品发行交易平台建设等相关事宜。

以建立信托交易平台为例,中国信登探索建立行业专属平台,在充分考虑信托产品的特性、行业基础配套设施现状以及行业宏观环境的发展需要,将信托行业的发行交易、结算托管、信息披露等环节集中到一个平台,体现业务的集聚规模和范围效应,形成专属信托行业的,适合信托产品特性和投资人要求的特定信托产品交易平台。

(3)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典型案例——上信赢通平台。上海信托的赢通平台在打造完整全流程的线上账户与财富管理平台方面,进行了较早的探索。目前,平台实现了在线身份认证及远程视频开户、在线进行产品购买并进行电子认证存证、在线进行产品预约、在线进行账户查询、在线进行证件等信息更新等,为信托互联网化、高端财富账户管理线上化提供了可供行业借鉴复制的路径和模式。同时,平台创新性地推出信托产品在线转让功能,旨在为信托产品交易流通提供流动性保障,逐步解决信托产品封闭期限长、交易金额大、非标准化的问题。

上信赢通平台为合格投资者(包括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在线财富账户管理和资产配置服务。截至2017年末,赢通平台机构客户数超过千户,个人客户有4万户中高端客户,为其提供查询、交易、预约、转让等各类服务。

平台目前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类信托产品进行在线购买或预约,主要包括现金管理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浮动收益类产品、海外投资类产品以及另类投资等其他类型产品,同时针对新客户给予专享产品体验。此外,针对机构客户以及超高净值个人客户,平台也提供个性定制化产品服务,完成定制服务后即可实现线上购买和查询。

上海信托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各司其职。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公司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公司统一管理流动性,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确保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同时,公司持续不断地检查和评估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风险管理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上信赢通平台依据《赢通平台机构会员管理办法》采用严格的会员准入体系,每一位机构会员的准入均需通过专人审核。审核过程严格遵循合格投资人准入门槛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要求规定。同时,针对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在开户及每一次登录平台时,均会同步调用反洗钱系统,进行反洗钱及涉恐名单筛查。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分析及发展展望

(1)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模式的商业可持续性分析。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具有极大的发展前景,并已成为信托公司或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业务形式可以从单一的账户被动管理,发展到现金管理、证券借贷、绩效评估等增值服务,而收入来源也从托管收入扩展到资金沉淀收入、证券借贷差价收入、资金沉淀收入等方式。当前,海外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呈现出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的趋势。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是典型中间业务,资本消耗少,并能有效地提升非息收入占比,通过非主动账户管理与信托投资业务、资管业务的联动提升综合盈利水平。可以说,发展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向轻资本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轻资本转型能够提升信托公司对金融风险的抵御能力和对资本的依赖程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联储曾多次组织银行业压力测试,非主动账户管理类的专业信托银行在压力测试中表现出色,纽约梅隆银行位列仅有的三家可以抵御经济恶化情景的银行之中。并且不论外部形势如何变化和市场如何波动,不承担市场风险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可以做到我自岿然不动,专心做好信托账户的非主动管理,提升专业水平,聚焦本源业务。

(2)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未来发展展望。对于未来发展,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内容可以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主要分为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两大类。作为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最基本的业务,受托人对托管账户的资产及产生的资本利得等进行保管,保证被托管账户的安全性与独立性,并且作为账户的保管人需要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运营与清算是受托人在资产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时负责办理相关资金划拨与证券交割手续,由此带给银行支付结算收入。会计核算服务是由受托人依据托管资产运作情况进行会计核算,编制相应会计报告。受托人需定期对托管资产及负债进行估值,确定公允价值等。

除基本服务外,受托人还可为账户所有人在投融资、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方面提供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典型的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增值服务有:

现金管理服务是受托人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定,以其管理的账户为载体向客户提供资金管理服务。当客户的账户日终有剩余资金时,按照协议规定将账户中的剩余资金投资于账户管理人或所有者指定的货基等短期工具,且提供垫资服务;当客户账户出现投资时,受托人给予透支额度,透支额度按照约定的利率定期收取利息等。

信息服务是受托人定期为客户提供信息数据、资本市场信息及咨询服务。其业务实质的服务是受托人将合同中约定好的信息或账户所有者感兴趣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些信息均是受托人从公开渠道等处获取的并且按照委托人的需求进行提供。

底层资产估值、绩效评估服务是信托公司可以大力发展的一项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增值服务。其主要内容是受托人定期为客户提供信托底层资产的估值分析以及各类绩效评估报告,因为信托公司在这方面有专长,对于信托资产的了解和研究也更加深入,其他的绩效评估包括收益比较、风险分析及投资运作分析等一类的评估。但也要注意不同信托公司的评估体系、评估风格有差异,若是客户要进行不同信托公司估值报告的横向对比,还需要对不同公司的风格和体系有一定了解。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从客户服务的角度,也将会极大地提升信托资产的流动性以及高效专业管理性。除了传统的托管、运营、清算等,可做客户的信托计划转让及交易等,并且给出专业化的服务,如评估底层资产、风险系数这一系列增值服务。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能力和支撑体系建设

(1)重视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平台运营安全性。以证券账户托管和交易的核心场所为例,其安全高效运行,对于保护投资人及广大公众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相对应地,若要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模式的运行,需要制定各种风险控制措施,来防范控制展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风险、技术风险等各类风险。

(2)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为业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目前针对该信托业务模式的界定十分模糊,边界不够清晰,但任何业务的发展不仅要根据市场、监管等需要,还要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基础来开展,依靠多层次制度体系,规定强化业务的展业模式。比如,各家信托公司开展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产品登记、发行、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统一的标准,若有展业不规范的地方也会有法规、法律等作为依据进行改正或警示。这样,才能在开展业务时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3)强化信息科技能力,提升业务开展的高效性。做账户管理类的服务信托,其信息科技能力是重中之重。建立系统、系统对接监管机构及交易场所、及时反馈账户变动信息、准确高效清算运营等业务环节,都对信息科技能力提出了高要求。若是能建立高效先进信息平台,不仅能够开展账户管理类的服务信托业务,对于其他业务形态都有正向促进、事半功倍的作用。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开展面临的问题

现在,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的开展主要遇到业务边界不清晰、概念难定义等问题。信托公司现有系统及平台不能完全支持该项业务的大力发展,需要加强信息科技能力建设。风控和合规需要有统一标准,监管政策也要及时出台,为业务发展提供依据。同时,底层信托资产难估值,信托产品具有私募属性,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也给账户管理类信托发展除托管运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形态带来困难。与此同时,信托公司也需要协调好与信托产品登记托管机构的关系,划分各自的权属和服务范围等。

(1)信托账户的标准化程度低。信托产品具有产品分类多样、交易结构复杂、投资范围广泛的特点,信托账户也以定制化所著称,信托本身就较难做到统一模式的账户管理,也欠缺相关的操作指引规则。

(2)信托产品流通转让制度存在空白。信托产品的流通转让制度尚处于空白,虽然规范信托的法律法规较多,但信托流转领域的监管条例却非常少,《信托法》中的条款从原则上确定了信托受益权是可以转让的权利,但是对于具体的流转方式方法、平台公示等操作细节等没有更多的规定。

(3)部分业务开展受到监管政策制约。目前由于信托产品的私募属性,部分监管规则从投资门槛、交易规则、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了限制,而且大多数信托资产托管于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业务开展。

(4)新型信托投资工具有待开发创新。现在的信托市场面临投资工具不足、业务模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急需找到行业转型的出口和方向。若是能有更加多样化的丰富信托产品,这也会大幅扩大信托账户的种类和数量,有利于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的发展。

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模式发展的政策建议

(1)推动信托产品标准化。信托产品分类长期缺乏统一标准,各家公司信托产品交易结构、投资运用、合同差异较大,信息披露尺度不一,且缺乏独立客观的评估机构参与,信息不透明增加了投资人受让信托产品的难度。要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需推动信托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信托产品进行标准化处理,遵循统一的标准,可以面向更为广泛的合格投资人推介信托产品,并提供流动性安排。

信托产品标准化应考虑信托产品的多样性、灵活性,对信托产品的分类类型、交易结构、投资范围、登记托管方式等要素、业务流程,设置一定的准入条件,对在交易平台上发行交易的产品进行筛选,从信托产品的发行环节开始到后续的登记托管、交易流转安排、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制定标准化规则予以规范,帮助投资人等平台参与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信托产品的全貌和风险特征,及时做出投资交易的决策。

(2)完善行业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业务发展的先导和基础保障。在规划开展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的过程中,应重点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在行业基础配套制度方面,应制定信息披露、受益权账户、登记托管、平台会员管理等制度规则,确定好账户管理类服务信托业务的内容和边界,不仅有利于该业务模式的发展,也有利于信托行业的本身的规范发展。

(3)加快补足信托投资工具的补足。现在存在的信托市场投资工具不足、业务模式较为单一的问题,也会成为制约账户数量和账户管理规模发展的一个因素。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可开发的信托投资工具较多,如货币市场互助基金(MMMF)、现金管理账户(CMA)、共同信托基金(MTF)、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大额存单(CD)、商业票据(CP)、国库券(TB)等短期资金市场等。

伴随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以及在信托转型的时代背景下,相信信托业为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投资者对资金运用的要求,业务和形态都会不断扩展,持续壮大,为我国金融业及实体经济的建设贡献力量,切实服务好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

(课题牵头单位: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摘自:《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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