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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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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6人(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杨樾、梁锦棋、黄劲业、匡同春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咸大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举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20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晨鹦主持。本次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协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下列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3)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下发的《关于17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实施时点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4)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自2019年1月月1日起执行。

(5)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6)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0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号文核准,公司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A股)57,164,634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3,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7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644.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15年2月27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452300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银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72,738.3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20,677.4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5,957.7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公司计划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售后市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8,000万元;上海德联车护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售后市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该等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承诺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通知保荐代表人,以确保公司操作合法合规。

二、投资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该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和子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和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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