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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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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3号)。我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认真作了核查,现对关注函关注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安排。

(一)公司计划生产的医用卫生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等级,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卫生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

回复:

1、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用口罩和防护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同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器械实施特殊管理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20】39号)、《关于一级响应期间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品实施特殊管理的补充通知》(粤药监办许【2020】42号)和《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所需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20】65号),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地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品进行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

为此,2020年2月27日,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用品公司”)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2020年2月29日,医疗用品公司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备案证》(备案号:粤莞械备应急20200029)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粤莞食药监械生产备临202000031号);“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由于需要补充皮肤刺激性等指标的检测报告,预计2020年3月中旬能取得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

3、医疗用品公司目前也在积极准备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

(二)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医用防护类产品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原材料是否充足,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

回复:

1、生产场所准备情况

(1)医疗用品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东莞市道滘镇昌平商业路8号,也就是改造公司旧总部一栋面积6000多平方米的旧厂房作为医疗用品公司的生产场所,另一栋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旧厂房作为医疗用品公司的仓储场所。

(2)2020年2月14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具备生命医药等清洁生产所涉及相关受控环境设计、建造资质的深圳**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口罩机及防护服室内装修设计合同》,委托该公司承担医疗用品公司口罩机及防护服室内装修设计,约定2020年2月17日18:00前交付设计成果。

(3)2020年2月18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具备生命医药等清洁生产所涉及相关受控环境设计、建造资质的深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口罩机及防护服室内装修合同》,委托该公司承担医疗用品公司口罩机及防护服室内装修工作,约定合同工期20天。

2、机器设备准备情况

(1)2020年2月16日,医疗用品公司与深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10台高速平面耳带式口罩全自动机(规格型号为NPPM175H),约定2020年2月29日交付3台,2020年3月5日交付7台。截至2020年3月5日已交付3台。

(2)2020年2月17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广州**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5台高速平面耳带式全自动口罩制造机(规格型号为RTD-CMM,速威智能,外耳带一拖二口罩机),约定自签订协议当天起算设备交期为20天。

(3)2020年2月18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广州**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5台高速平面耳带式全自动儿童口罩制造机(规格型号为RTD-CMM,速威智能,外耳带一拖二口罩机),约定自签订协议当天起算设备交期为43天。

(4)2020年2月18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广州**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5台高速平面耳带式全自动口罩制造机(规格型号为RTDCMM-N95,折叠口罩生产线),约定自签订协议当天起算设备交期为60天。

(5)2020年2月19日,医疗用品公司与佛山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2台KL-350XZ口罩包装机(含打码机),采购8台KL-250XZ口罩包装机(含打码机),约定250XZ于3月12日起交货,两天交一次,每次交两台;350XZ于3月15日交货。

(6)2020年2月19日,医疗用品公司与东莞市茶山**针车行签署《订购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2台防护衣压胶条机(规格型号为V-1),约定付款后一周内交货。截至2020年3月5日该2台防护衣压胶条机已交付。

(9)2020年2月19日,医疗用品公司与东莞市茶山**针车行签署《订购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2台松紧控制器(规格型号为MC-E6U)、6台四线拷克机(规格型号为M900天津产),约定付款后一周内交货。截至2020年3月5日该8台机器已交付。

(10)2020年3月3日,医疗用品公司与河南**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订购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1台风速仪(规格型号为QDF-6)、4把钢尺(规格型号为GWR-3051)、1把直读游标卡尺、1把数显游标卡尺,约定付款后一周内交货。

3、计划投资金额及产能情况

医疗用品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将分期投入,目前已投入3130万元。第一阶段以生产销售医用口罩及医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为主,预计年产医用口罩6亿个,年产医用防护服30万件;第二阶段根据市场需求,开展防护用品相关原材料的生产销售。

4、原材料是否准备充足

(1)2020年2月22日,医疗用品公司与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熔喷布20吨,约定2020年3月8日交1吨,之后每隔2日交0.5吨,至交完为止。

(2)2020年2月24日,医疗用品公司与东莞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订购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订购鼻梁条50000KG,2020年2月25日-2021年2月25日分批交完(2020年2月25日开始每天需交货100KG以上)。截至2020年3月5日已交付1000KG。

(3)2020年2月25日,医疗用品公司与肇庆***无纺布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如下PP丙纶纺粘无纺布:浅兰色20000KG(规格25g*0.175m*2500m),白色20000KG(规格25g*0.2m*2500m),约定收到货款起7天先交6吨(各先交3吨),2020年3月25日交完此批货。截至2020年3月5日已交付8吨。

(4)2020年2月26日,医疗用品公司与东莞市虎门**织带厂签署《订购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口罩耳带10000KG(规格3mm圆织带),约定2020年2月27日-2月28日每天交100KG,2020年2月29日-3月4日每天交300KG,2020年3月5日后每天交500KG。截至2020年3月5日已交付1,000KG。

(5)2020年2月28日,医疗用品公司与肇庆***无纺布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医疗用品公司向该公司采购如下PP丙纶纺粘无纺布:浅兰色100000KG(规格25g*0.175m*2500m),白色100000KG(规格25g*0.2m*2500m),约定2020年4月28日前交完(分批交货)。

公司原材料目前暂向市场采购,投产后部分原材料向政府申请统筹定点采购,熔喷布目前市场很紧缺,投产后可能会出现熔喷布供应短缺的风险。

5、预计投产时间

根据上述医用口罩防护类产品的资质批复、生产场所、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3月中上旬可以实现医用口罩防护类产品投产。因此,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的提问时,回复医用口罩防护类产品预计2020年3月中上旬投产。

6、产品订单与去向情况

按照政府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应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因此,医疗用品公司生产出来的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应优先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剩余部分才自主销售,所以目前尚未接受社会市场主体的订单。疫情防控结束后,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将正常向医疗机构和国内外市场销售。

(三)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回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会受到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原材料供应是否及时和充足、生产设备交付是否及时、项目进度以及市场销售等要素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你公司“互动易”平台披露上述信息,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1、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的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没有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2、按照政府通知要求,公司2020年2月10日开始复工。公司在2020年2月6日就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在复工第二天即2020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投资2亿元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议案。2020年2月13日,子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医疗用品公司的生产场地设计施工、人员招聘、资金筹措、设备定购、材料采购、资质申办等各项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开展。因此,公司投资2亿元成立医疗用品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出发,着眼公司长远发展所做的战略决策和实际行动,不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二、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回复:

1、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近六个月来,仅有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之妹马少贤女士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889.51万股(成交均价2.6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44%;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036.24万股(成交均价为2.3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18%;2020年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13.44万股(成交均价2.6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30%。马少贤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询问,公司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不排除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请自查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没有接待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四、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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