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第一财经
原标题:上海再推重磅社保医保政策利好,更多中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为进一步缓解上海企业抗疫复工压力,上海人社、医保部门再推重磅减免措施。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上海全市从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将继续实施社保减负等政策。
具体来看,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而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初步测,预计此项减免政策今年将为企业减负约530亿元。
目前,上海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单位缴纳部分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为16%,医疗保险为10.5%,失业保险0.5%,生育为1%,工伤按基础费率(1-8类)0.16%-1.52%。也就是说,企业所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上述人社部门的措施涵盖了其中3项。
“这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他们都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了。”人力资源行业咨询机构第一资源创始人兼董事长刘红解读,“当下,最困难的当属中小微企业,疫情下它们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这些措施对它们是很大利好。”
刘红向记者举例说,比如他们公司服务的一家员工为10余人的小微企业,企业原先社保部分每月缴纳费用约1.3万元,现在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后,相当于免去了3/4的费用,2月开始只需缴纳约3000元即可。“而且这次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减免将持续5个月。”
同时,上海本市除了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外,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除了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外,职工医疗保险也有很大程度优惠举措。
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2~6月,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对本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7~12月继续执行本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等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具体来讲,上海现行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将从10.5%调整到减半后的5.25%。据测算,此项措施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10亿元。
与此同时,上海也将继续执行本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政策。据测算,此项措施预计可再减轻企业负担约3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前期已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沪28条”)的社保减负政策继续实施。
根据“沪28条”,上海已出台若干社保减负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二是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推迟三个月;三是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对我们小微企业来说,此次升级版措施关键在于将这些政策落实,将有利于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刘红说。
下附相关政策问答:
1. 上海最新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是怎样的?
答:3月10日,上海市出台了系列社保减负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具体如下:上海从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二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 上海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减免对象包括: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不涉及个人缴费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
3. 上海对于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阶段性费减免社保费政策有何不同?
答: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5个月(2月~6月);对于大型企业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2月~4月)。
4. 此次减免社保费政策从2月份开始执行,国家政策明确2月份已征收社保费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请问上海是否存在2月份社保费退还问题?
答:上海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单位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将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
上海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刚刚出台,企业划型工作将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上海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在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前,暂缓企业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再办理企业非减免部分的申报缴纳,最大程度方便企业。
5. 上海市社保缴费年度从今年起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较往年推迟3个月,请问企业后续要办理什么手续,什么时候办理?
答:受疫情影响,自2020年起,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也将一并顺延。
今年计划3月中下旬启动2019年度参保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将通过“上海人社”APP、“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市社保中心也将同步向所有参保企业寄发书面通知,告知相关办理流程和有关事宜。届时,参保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完成企业上年度平均工资和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市社保中心将根据企业申报的信息,核定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执行。
6.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与企业划型相关联,很多企业都非常关心,请问上海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企业如果有异议,该如何办理?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单位缴费政策,与企业划型直接关联,企业普遍比较关注。在企业划型工作中,上海将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在实际操作中,上海将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完成企业划型工作,不增加企业的事务性负担。
在这里也提醒参保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划型结论进行核对。如果企业有异议的,可以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人社局将通过多部门会审确认,必要时,还请企业配合提供划型需要的相关材料。
7. 企业的社保缴纳逾期了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8. 上海在减征企业的医保缴费方面有什么新政策?
答:2020年2~6月,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对上海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具体来讲,上海市现行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为10.5%,2~6月份企业按减半后5.25%的费率缴费。
在国家规定减征时限期满后,2020年7~12月,企业可继续享受阶段性降费0.5个百分点的减负政策。
9. 医保的个人缴费有变化吗?
答: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根据上海医疗保障局3月1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征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2020年2月~6月,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5.25%的比例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不做调整。
10. 如果企业医保缴费逾期了怎么办?
答: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缓缴包括医疗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且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11、现在职工医保费减半征收,会不会影响大家的医保待遇?
答:阶段性减征降费不会影响上海医保基金健康稳定运行的基本态势。上海职工医保制度运行多年,总体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即使推出了上述减征措施,经过医保部门认真测算评估,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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