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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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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期限为3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0-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药保障物资采购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挂牌转让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告编号:2020-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柯少彬先生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2020年2月25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兴”)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为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潮州市西马路304号四楼东侧402房

法定代表人:胡清光

注册资本:32,616.7352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具体按[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91号文经营);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新药研究开发,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制药机械,日用化学品,包装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以下项目仅限属下分支机构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为: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浓缩丸)、散剂、茶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酊剂、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6.34%股权

广东宏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以上2019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东宏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担保范围:每份主合同项下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人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广东宏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运行。为广东宏兴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9,570.63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药保障物资采购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0、挂牌转让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1、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柯少彬先生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关于本次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中的具体约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确保足额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遵循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重视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披露公司利润分配信息,以便于投资者进行决策。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

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未进行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还需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上述利润分配政策。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期限

2.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5、募集资金用途

2.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7、还本付息方式

2.8、增信方式

2.9、承销方式

2.10、挂牌转让场所

2.11、偿债保障措施

2.12、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司。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2月20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叶平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聘任张叶平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叶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张叶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附件:张叶平女士的简历

张叶平,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叶平女士无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叶平女士近三年,未买卖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英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英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由公司副总经理张叶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张叶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电子信箱:t-a-t@163.com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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