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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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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柳红女士、副总裁张凤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董事柳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副总裁张凤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柳红女士、张凤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柳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张凤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柳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现提名田奎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田奎武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田奎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8亿元,期限1年;继续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6亿元,期限1年;继续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1亿元,期限1年;继续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20 亿元,期限3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各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0.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637.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90.74%股权(41,196.58万元)为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 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700万元、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87万股、813万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亿元、1.2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0 万元、8,000 万元、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继续为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97%,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一月十八日

田奎武,男,1965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学讲师,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各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0.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637.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90.74%股权(41,196.58万元)为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 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700万元、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87万股、813万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亿元、1.2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0 万元、8,000 万元、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继续为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97%,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各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5亿元、0.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637.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90.74%股权(41,196.58万元)为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各 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700万元、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87万股、813万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亿元、1.2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0 万元、8,000 万元、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继续为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乡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97%,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807,117,687.94 元,总负债为2,974,131,834.42 元,净资产为1,832,985,853.52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52,534,257.27 元,净利润87,703,100.2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39,081,484.55 元,总负债为4,537,735,605.73 元,净资产为1,901,345,878.82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68,549,154.25 元,净利润68,360,025.3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655,753,070.90 元,总负债为1,645,404,889.49元,净资产为10,348,181.41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33,785,294.35 元 ,净利润24,751,063.8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85,096,545.65 元,总负债为1,684,929,862.97 元,净资产为166,682.68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8,280,744.88 元,净利润-10,181,498.7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643,271,169.69 元,总负债为1,457,978,669.56 元,净资产为1,185,292,500.13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63,793,372.60 元,净利润7,576,611.25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6,932,267.83 元,总负债为1,496,172,561.68 元,净资产为1,210,759,706.15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0,483,167.14 元,净利润25,467,206.0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市龙潭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方砖、水泥砌块、机械制造及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2,092,987.82 元,总负债为506,112,355.52 元,净资产为95,980,632.30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0,654,011.01 元,净利润-18,324,533.6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0,993,089.93 元,总负债为507,408,373.56 元,净资产为73,584,716.37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361,969.17 元,净利润-22,395,915.9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低碱水泥、道路水泥、大坝水泥等特种水泥、通用水泥、有色水泥、水泥制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3.87%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6,444,869.69 元,总负债为311,073,993.58 元,净资产为295,370,876.11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8,223,715.32 元,净利润-8,724,301.05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3,286,803.31 元,总负债为352,442,527.90 元,净资产为300,844,275.41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7,370,922.61 元,净利润5,473,399.3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8.51%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12,156,865.56 元,总负债为2,686,455,197.20 元,净资产为   625,701,668.36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630,475,195.24 元,净利润36,998,414.6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16,869,857.96 元,总负债为2,787,210,766.34 元,净资产为629,659,091.62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97,430,872.59 元,净利润3,957,423.2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敦化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丸剂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8,536,242.50 元,总负债为91,636,480.95 元,净资产为126,899,761.55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0,084,174.98 元,净利润3,697,130.9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9,972,191.57 元,总负债为88,354,145.12 元,净资产为131,618,046.45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4,661,847.86 元,净利润4,718,284.9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营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760,044,769.89元,总负债为40,039,828,147.00 元,净资产为18,720,216,622.89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4,128,388,894.67 元,净利润-212,335,769.8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225,868,540.89元,总负债为39,450,121,161.37元,净资产为18,775,747,379.52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64,291,874.05

元,净利润19,765,041.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的制造、加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06,430,137.21 元,总负债为1,114,670,382.77 元,净资产为1,891,759,754.44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55,099,182.31 元,净利润-15,955,074.0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98,009,151.15 元,总负债为1,478,702,274.66 元,净资产为1,919,306,876.49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4,191,022.07 元,净利润27,547,122.0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58,071,946.15 元,总负债为386,637,378.08 元,净资产为1,071,434,568.07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3,644,360.46 元,净利润-12,705,582.8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15,164,240.10 元,总负债为362,461,614.49 元,净资产为1,052,702,625.61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8,288,405.46 元,净利润-18,731,942.4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69,335,458.21 元,总负债为1,118,963,139.30 元,净资产为150,372,318.91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12,727,405.82 元,净利润13,976,658.7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3,075,464.38 元,总负债1,140,321,288.58 元,净资产为152,754,175.80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1,574,327.56 元,净利润2,381,856.8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92.15%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3,095,768.12 元,总负债为415,585,544.55 元,净资产为400,010,223.57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2,906.73 元,净利润-27,782,185.4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9,954,215.06 元,总负债为378,426,627.10 元,净资产为341,527,587.96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147,793.29 元,净利润-15,982,635.6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05,665,268.83 元,总负债为427,471,486.80 元,净资产为178,193,782.03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4,105,302.30 元,净利润-8,202,836.69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15,967,045.49 元,总负债为657,076,644.63 元,净资产为158,890,400.86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439,112.00 元,净利润-19,303,381.1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人民大街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咖啡厅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5,729,198.52 元,总负债为474,777,872.64 元,净资产为-69,048,674.12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1,822,312.21 元,净利润-10,464,646.2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8,383,426.91 元,总负债为511,307,707.65 元,净资产为-72,924,280.74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947,935.90 元,净利润-3,875,606.6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 酒吧、咖啡厅、卡拉OK文化娱乐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6,564,115.78 元,总负债为97,769,347.83 元,净资产为18,794,767.95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191,426.79 元,净利润4,163,032.1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1,779,812.24 元,总负债为101,179,517.16 元,净资产为20,600,295.08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829,969.32 元,净利润1,805,527.1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东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预制构件除外)、水泥包装制品、机械配件加工、熟料、商品砼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17,977,566.34 元,总负债为593,280,968.72 元,净资产为324,696,597.62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66,467,445.44 元,净利润3,591,330.95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7,838,149.98 元,总负债为588,621,564.79 元,净资产为289,216,585.19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5,951,603.40 元,净利润-35,480,012.4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铁岭县新台子镇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矿山开采、余热发电、生产、销售高标号水泥、熟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0,225,330.99 元,总负债为425,034,975.51 元,净资产为655,190,355.48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65,565,180.47 元,净利润59,753,462.2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34,989,479.87 元,总负债为543,478,044.29 元,净资产为691,511,435.58 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2,368,180.71 元,净利润36,321,080.1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97%,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2日

至2020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9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9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5-18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0年1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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