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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SZ):被解冻的4个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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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盾股份(300411.SZ):被解冻的4个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 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1月15日丨金盾股份(300411.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2018)豫1082民初805号之七、807号之七、838号之七、85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裁定解除长葛四案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措施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前4个银行账户已解除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可正常使用。

公司因印章被伪造而在长葛法院被诉的原告为白永锋、单新宝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为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合众”)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不服许昌中院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河南省高院裁定撤销长葛四案一审、二审判决,驳回白永锋、单新宝、河南合众的起诉,公司立即申请解除长葛四案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次公司被解冻的4个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目前公司的经营生产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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