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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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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10:30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勇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韩士发、刘常进、王志辉、李丙学及独立董事胡本源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林发现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吴晓勇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潘晓燕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20-01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具体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在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后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制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所对应的考核目标及具体实施内容等,并由监事会核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后续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33.37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20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投资框架计划

(一)总体原则

1、以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为指导,以“创新突破、提升质量”为抓手,坚持稳中求稳的工作总基调,立足于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能源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特点,突出发展天然气产业,做大做强启东LNG接收站,稳步发展煤化工板块,进一步完善煤化工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

2、以安全环保运行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短平快项目优先实施,长周期项目审慎决策,严控新增项目投资。

(二)投资框架内容

1、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2020年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支出17.23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气体净化分离、草酸二甲酯合成、乙二醇合成等主要装置的建设。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3.8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提质煤干燥、脱硫装置硫磺精制、混酚提质、脱硫塔性能提升、污水处理装置升级改造、外循环电化学节水改造等系列提质增效项目。

3、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

计划投资3.74亿元人民币,围绕启东码头储罐扩建及“液进气出”总目标,主要用于4#16万方LNG储罐、5#20万方LNG储罐、LNG气化项目、启通管线项目、1#泊位扩建等项目支出。

4、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3.23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脱硫塔改造、净化低温甲醇洗ABC系列VOCs尾气治理、甲醇精馏B系列节能改造、循环水系统电化学除垢节水等系列节能减排项目支出。

5、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计划投资2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危化品装车站及配套专用线、提质煤快装系统、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改建等项目支出。

6、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1.59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白石湖露天煤矿扩建至800万吨/年、白石湖立井及斜井设计与前期建设、提质煤掺配等项目支出。

7、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1.27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新建LNG项目建设前期费用、天然气终端加气站收购及建设等项目支出。

8、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一期项目

计划投资0.26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装置提质降耗等技改项目。

9、其他项目计划投资0.2亿元。

以上项目2020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33.37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二、2020年度融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0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一)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信托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2、新增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新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3、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注册期内发行公司债及超短期融资券。

(二)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三)申请授权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地发改委部门等申请注册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上述融资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上述融资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每期规模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安排、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

4、办理上述融资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为上述融资发行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6、如监管部门对上述融资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融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8、办理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融资注册完成后,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次发行。以上融资方式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8,609.45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19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8,609.45万元人民币,预计2020年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2020年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预计新增担保明细如下:

上述额度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的担保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三)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2.5%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9,890.18万元,负债总额508,188.20万元,净资产201,701.98万元,营业收入为54,965.71万元,净利润12,335.6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64,179.07万元,负债总额624,152.6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5,747.85万元,净资产240,026.43万元,营业收入为88,911.50万元,净利润3,413.06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4%

注册资本:303,4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常进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甲醇、二甲醚、液化天然气、液氧、液氮、氨水、硫酸、次甲醇、轻质酚、重质酚、混酚、碳六混合物;热力生产及供应、发电;液化天然气、液氨的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63,920.81万元,负债总额854,838.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1,457.58万元,净资产509,081.93万元,营业收入为530,950.09万元,净利润 139,003.6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81,139.85万元,负债总额898,661.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9,386.97万元,净资产582,478.52万元,营业收入为389,549.28万元,净利润73,380.88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8.12%

注册资本:106,652.45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铁路北侧石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孙彬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许可证为准);液化天然气的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液化天然气、润滑油、润滑油剂的销售,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以资质证书为准)。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铁路普货运输,集装箱运输。铁路专用线租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煤、焦炭、金属矿石、钢铁、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石、水泥、棉花、化肥、农药、金属制品、电子、机械设备、农业机具、农副产品、烟草制品、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文教用品、药品、食品、磷矿石、建筑材料、木材、粮食、化工品、其他货物的运输及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9,171.75万元,负债总额361,242.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3,586.89万元,净资产197,928.85万元,营业收入为670,466.05万元,净利润 33,563.5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80,041.56万元,负债总额363,942.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1,047.38万元,净资产216,099.39万元,营业收入为490,931.16万元,净利润20,006.70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0.756%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卫华

经营范围: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97,470.09万元,负债总额609,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7,863.81万元,净资产287,980.09万元,营业收入为384.62万元,净利润-533.8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32,953.16万元,负债总额645,252.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5,526.41万元,净资产287,700.57万元,营业收入为85.47万元,净利润-279.52万元。(未经审计)

5、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9%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注册地址: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晓勇

经营范围:危险品2类1项道路运输(限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货运代理服务,液化天然气作业,汽车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煤炭批发,液化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货运港口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9,128.64万元,负债总额155,717.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5,382.57万元,净资产63,410.76万元,营业收入为58,450.07万元,净利润22,822.5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78,938.06万元,负债总额196,611.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3,759.66万元,净资产82,327.04万元,营业收入为62,059.37万元,净利润39,112.58万元。(未经审计)

6、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

持股比例:5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顺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煤制品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9,108.14万元,负债总额254,340.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1,699.17万元,净资产74,767.14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723.17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8,608.99万元,负债总额265,023.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9,395.13万元,净资产73,584.9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181.32万元。(未经审计)

7、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火车站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世明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运输及综合服务(仓储、装卸、计量、加工等);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泥、钢材、建材销售(所有前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852.51万元,负债总额79,861.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872.70万元,净资产119,990.95万元,营业收入为232,751.42万元,净利润20,771.7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3,474.54万元,负债总额54,110.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107.33万元,净资产119,364.29万元,营业收入为58,978.16万元,净利润1,846.01万元。(未经审计)

8、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65%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景涛

经营范围:硫及其他化工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设备租赁,建构筑物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724.73万元,负债总额32,591.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414.49万元,净资产7,132.84万元,营业收入为0.09万元,净利润-818.4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028.53万元,负债总额39,451.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855.16万元,净资产6,577.3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555.49万元。(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8,609.45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8,609.45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说明:

1、2014年5月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采用共同控制模式设立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汇化工”)与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销售”),双方各持50%的股权。其中:宏汇化工由酒钢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汇宏销售由广汇能源合并财务报表;双方约定宏汇化工所有产品均由汇宏销售公司进行包销。(详情请见公司2014-039号公告)

2、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3,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系2020年度新增下属子公司汇宏销售向关联方宏汇化工日常采购加氢油及其他产品等业务所致。

3、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20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保顺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煤制品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

住    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的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化工产品研发能力,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加氢油及其他共计138,800万元。

2、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基本情况:

负 责 人:张霄飞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O座三层一区003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分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经营机械设备、车辆配件等业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共计2,700万元。

3、新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6,681.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 化工机械及配件生产、销售;园区内物业管理(限本企业);房屋租赁;销售:化工产品、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北路2446号广汇工业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生产低温压力容器生产经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共计1,750万元。

4、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必胜

注册资本: 35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配件销售,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1栋1至6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汽车租赁资质,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等预计向该公司租赁车辆共计680万元。

5、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1)基本情况:

负 责 人:杨帆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配件销售,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

营业场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分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汽车租赁资质,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等预计向该公司租赁车辆共计900万元。

6、新疆大乘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建材、灯光音响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及安防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软件开发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办公设备共计750万元。

7、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关峙

注册资本:240,8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场所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营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共计600万元。

8、新疆新标紧固件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紧固件、工业水泵、农业水泵、低压阀门、非标准件、模具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电器、钢材的销售;泵类产品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16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具有生产专业紧固件经验的多年老厂,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和材料共计380万元。

9、桂林市广汇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崔拥政

注册资本:3,087.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泵、阀门制造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及销售。房屋、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桂林市芦笛路8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泵制造及机械设备制造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和材料共计180万元。

10、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基本情况:

负 责 人:万平

经营范围:代理母公司委托的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633号6号楼153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分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机械设备及汽车备件销售及租赁业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租赁车辆共计90万元。

11、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庭园绿化,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务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各类广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非占道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8号广汇大厦10楼A座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从事多年的物业管理,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物业费共计300万元。

12、新疆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卫国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起重机的安装和改造;物业管理;金属结构件加工及销售;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北路2446号广汇工业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多年从事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及起重机的安装和改造等业务,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设备维修费用共计150万元。

13、新疆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营客房出租,附设餐厅、康乐设施、商品零售部。(需国家专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待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多年经营饮食住宿服务业,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员工餐费共计150万元。

14、新疆大漠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金山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育种,育苗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费共计50万元。

15、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517,144.80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其所属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20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共计5,000万元。

16、广汇美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8,289.80美元

经营范围:油气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贸易等。

住    所:美国特拉华州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经营油气资源和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收取内部拆借利息共计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对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授权投资额度: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从而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及投资品种

(一)交易对方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投资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且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风险

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仍与宏观经济周期及波动性存在关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交易金额、交易类型、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人民币88,872,543.32元,本次核销处理对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产生193,132.02元的影响。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材分部对欠款单位已吊销、破产清算及存在账龄较长、追收无果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应收款项核销概况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88,785,662.42元,其他应收款86,880.90元,合计核销应收款88,872,543.32元,其中:2001年至2018年已累积计提坏账88,679,411.30元,截至目前帐面余额193,132.02元,拟在本期一次核销完毕。具体核销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对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产生193,132.02元的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亦将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认真调查核实,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同时公司已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并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继续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对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产生193,132.02元的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〇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20,000,000股。其中,不超过8,070,000股的股份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偿赠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11,930,000股的股份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有偿转让,转让价格为回购成本价。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是指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人员。初始设立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共93人(不含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由管理委员会提出人选,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

5、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预留份额涉及的认购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8、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12个月,首批无偿赠与股份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9、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证券部、综合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

10、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1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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