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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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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9,480,5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1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1月10日至登记日:2020年1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

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目前股份尚未授予。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亦不会影响每股分派金额。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354100

联 系 人:廖俊杰、曾丽梅

咨询电话:(0599)7951250

咨询传真:(0599)79512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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