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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故事]让你绽放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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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检察故事]让你绽放笑容 来源:检察日报

如果在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的楼道里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那十有八九是柳英华。她走到哪儿都风风火火,总是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与她一起工作的人,甚至有些抱怨:“她太能折腾了。”

让你绽放笑容

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柳英华

看望留守儿童

让未成年被害人绽放笑容

走访社区矫正人员

作为曾经未检部门负责人的柳英华,先后开展了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未检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威海市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一等奖,她所在部门也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被最高检领导批示。她本人先后获评“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威海市检察机关‘年度之星’”。

这些荣誉背后,无一不与柳英华的“折腾”有关。她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投入更多时间精力,运用社会综合力量,在一个案子里精耕细作,尽可能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她的付出,换来了无数家庭的幸福圆满,换来了孩子们的无忧成长,换来了案件当事人的舒心笑容。

又温柔又“狠”

作为一个8岁孩子的母亲,柳英华更能了解“关爱”二字对一个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尤其是那些受到了伤害的孩子,更是需要格外呵护。从事未检工作时,她就下定决心,一定要竭尽全力为孩子们提供更有力的保护,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2018年8月,柳英华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害人囡囡(化名),2004年2月出生,是一名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女孩。在她6岁时,患精神病的妈妈就离家出走了,爸爸外出打工几乎不回家,奶奶80多岁,勉强给囡囡做做饭。母爱、父爱,对囡囡来说只是个空洞的名词。

2017年6月,同村69岁的段某明知囡囡不满14周岁,先后在其闲置的养猪场、囡囡家等地,对囡囡进行猥亵。

案发时,段某已满70周岁,不适于羁押。审查起诉阶段,段某认罪态度很好,但柳英华看得出,有犯罪前科的段某并没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猥亵是犯罪行为,言谈间偶尔流露出的不以为然让柳英华心里沉甸甸的。

到囡囡家走访时,柳英华看到了破损的门窗,使劲儿往奶奶怀里挤以寻求安全感的囡囡,她心里直发酸,眼泪落了下来。

“没妈的孩子必须保护好,不能再被欺负了!”只有重惩犯罪,彰显法律的威慑力,才是保护孩子最有效的手段。柳英华仔细审查了涉案证据,另查明段某还实施了2次猥亵犯罪行为。她查阅了大量法律书籍,并向有关法律专家咨询后认为,段某实施猥亵犯罪的行为跨越囡囡14周岁的节点,且符合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才能实现罪罚相当。于是,她以段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应数罪并罚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时,段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只是表明,自己是老年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予以缓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段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接到法院判决后,柳英华以一审法院对猥亵儿童罪部分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2019年8月,二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段某犯猥亵儿童罪,犯强制猥亵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得知法院的判决后,段某对法警说:“那个姓柳的检察官也太狠了,干吗对我穷追不舍!”

此时,囡囡奶奶流着泪说:“这下好了,他总算被关起来了,我和囡囡总算能睡着觉了……”

柳英华办理了一起检察机关出庭支持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撤销监护权案,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件。

她办理的孙某等5名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2018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让你重获新生

“拒绝重犯,不走回头路;遵纪守法,不负帮教心……”在对5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决定教育会上,柳英华组织了一场集体宣誓。

2017年4月9日,孙某(17岁)的父亲与工友在建筑工地内因琐事发生厮打。为替父出气,孙某遂纠集宋某(16岁)、宫某(17岁)等人到建筑工地无端滋事,毁坏财物。孙某、宋某等5人将工地内停放的汽车、工棚等物毁坏,构成寻衅滋事罪。

“他打俺爸,俺能不管吗?我就是想吓唬他一下,我再也不敢了……”在未成年办案区提审时,孙某哭着对柳英华说。

本案5名犯罪嫌疑人有4名在校学生,1名刚毕业的学生。案发后,这5名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柳英华认为,未检如伞,要为青春雨季撑起一方晴空。于是她决定对孙某等5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七个月。

在考验期内,她针对这5名未成年人每个月的工作学习和思想动态,挖空心思开展不同方式的帮教,帮教成效明显。

在之后的家访中,孙某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从心里感谢你,我儿现在懂事儿多了,假期还知道出去打工挣学费,前几天还跟我说他毕业后的打算。没有你的教育,他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

2017年以来,柳英华先后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帮教、保护活动17次,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新生”路。

案结后心愿未了

“本院认为,牟某乘坐被告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小光(10岁)、小渊(8岁,均系化名)都是牟某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故被告应依法赔偿原告被抚养人生活费……”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中,柳英华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2014年11月,小光的爸爸牟某乘车过程中,因所乘轿车撞上行道树致其死亡,肇事方拒绝赔偿。2018年,柳英华在办案过程中得知此事后,到小光家中进行了走访。空空的屋子里,只有小光妈妈哭诉的声音,迎着两个孩子热切的目光,柳英华决定向这两个失去依靠的兄弟伸出援助之手。

她先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帮助申请到法律援助后,又数次跑法院,沟通申请诉讼费缓交,帮助完成立案。第一次开庭后,针对肇事方拒绝赔偿的答辩,她又到交警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作出支持起诉书送达法院。法院采纳了支持起诉意见,判决肇事方支付被抚养人小光兄弟生活费等赔偿款24万余元。

案子结了,她的心事却没结。她又多次与小光居住地民政办联系,帮助小光申请到每年2800余元的农村低保金。在查阅了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后,她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兄弟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018年11月,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小光兄弟手里。

很多次,小光妈妈流着泪对柳英华说:“没有你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坚持活下去。我要坚强起来,把两个孩子抚养长大,让他们也做个像你一样的好人。”

2017年以来,柳英华通过支持起诉,帮助7名未成年人通过诉讼分别实现了增加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诉讼请求;通过检察建议形式帮助2名未成年人申请到困境儿童生活费和低保金;通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3名未成年人申请到7万元司法救助金。

她用不断地努力探索,实现了从单一使用刑事手段到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展转变。

“行者”的足迹

自乳山市检察院2013年成立法治宣讲团以来,柳英华从未缺席过每一次的普法宣传教育。从防校园欺凌到自护知识教育,从扫黑除恶到宪法宣传,她的足迹遍布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长期的普法宣讲,让她成了检察院的“代言人”和“形象大使”。

“普法如果不创新,就没有吸引力。”她自学编辑视频、音频、新媒体、软件的使用等,使自己理念常新。她的普法内容涉及刑法、民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扫黑除恶等规定。

普法活动前,柳英华根据受教群体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等情况制作适合的PPT,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融入案例中,然后对照PPT和普法内容一遍一遍演练,设计互动节点,形成了“内容易懂、语言活泼、遇问能答、遇惑能解”的普法风格。白天办案任务繁忙,她就利用晚上和休息时间演练,对此她乐此不疲:“一盎司的预防胜过一磅的治疗,普法宣讲多一点,误入歧途的人就少一点,社会就更加和谐一点。”

2013年以来,她先后组织开展普法30余场次,足迹遍布学校、幼儿园、社区、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地,受教群体有学生、居民、乡镇干部、婚姻家庭调解员等共计4万人。2019年,她被乳山市妇联聘请为乳山市“母仪讲堂”讲师。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柳英华调整到第三检察部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到社区矫正人员于某家走访时,了解到于某在女儿的自护教育上存在困难,柳英华主动给于某女儿所在学校的教导主任打电话,沟通进校开展自护普法,帮助于某解决教育问题。

“检察官,我媳妇从家出走一年多了,怎么也找不到。我想离婚,该怎么办……”这是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对家访的柳英华提出的问题。

“柳科长,我想扩大养殖,你能帮我问问贷款吗?(我)想贷低息的那种的……”这是社区矫正人员宫某提出的请求。

这些琐碎的事项,柳英华都详细地记在家访笔记本上,本子上有社区矫正人员反映的情况、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及柳英华的答复。

“柳检察官,我没想到你会把我说的事儿当事儿办,你没另眼看我们这些犯了罪的人。你放心,我一定好好矫正!”这是社区矫正人员杜某得到柳英华给他的回复时说的话。

在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的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评选中,柳英华榜上有名,她也是威海市唯一获得该殊荣的检察干警。

从事执检工作不到五个月,柳英华先后走访了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30余人次,联合司法所开展“套路贷”等扫黑除恶集体普法教育活动3次,发放检察官《法律帮扶联系卡》100余份,为12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贷款、小微企业设立、工伤认定等方面的司法帮助……

“我就是爱折腾。”她半开玩笑说。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姜玥 柳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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