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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竞合:金融机构与外资巨头同台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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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水平竞合:金融机构与外资巨头同台竞争

  本报记者/张漫游

  从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到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到中国银保监会出台了两轮共计19条开放措施,2019年,金融业对外开放之门逐渐大开。

  在新一轮的开放政策下,外资金融机构从股权准入和业务准入两方面接近“国民待遇”。以此为契机,外资金融机构也开始从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全面布局中国市场。

  2019年12月中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0年依然要坚持高质量对外开放的步伐。业内人士建议道,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风险防范,守住风险底线,维护金融体系安全。

  股权准入、业务范围双开放

  伴随我国逐渐加快的开放步调,2019年银保监会先后出台了19条开放政策,主要从股权和业务两方面实施了开放。

  在股权方面,以国务院印发的《意见》为例,其中指出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1%的限制;同时,扩大投资入股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等。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中国”)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外资准入门槛,并针对不同金融领域放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这意味着境外投资者将拥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分享中国市场的巨大投资机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一方面,增资可使外资股东获得更多财务收益,相较于增加法人机构注册资本,增持国内银行能获得更高收益;另一方面,外资股东持股银行集中度普遍较低,通过增资,外资股东可不断夯实控制权,甚至获得绝对控股地位。

  在业务准入方面,以修改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为例,其提出要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金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进一步优化在华外资银行的营商环境等。

  “国内的金融业与国际同行金融服务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将变得更加多元化,同时风险防范能力亦将提高。未来中外资机构将会在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恒生中国相关人士如是说。

  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对外资金融机构而言,此举将会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同时推动外资机构把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带到中国消费者面前;更重要的是,此举还有助于吸引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倒逼中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和研发热情,使他们为国内的消费者创造出更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下,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也已进入密集落地期。2019年1月至10月,银保监会批准包括创兴银行上海分行、澳门国际杭州分行、韩国釜山南京分行、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8项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筹建申请,批准包括约旦阿拉伯银行上海分行、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15项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开业申请。

  银保监会表示,希望现有在华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进一步开放带来的新的发展空间,不断提高外资机构的经营活力与管理能力。

  外资金融机构不仅在我国银行和保险领域积极布局,外资金融还对在华设立全资券商机构较为热衷。2019年12月18日,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宣布获准开业,成为继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之后,第二家获准开业的外资控股券商。2018年5月,瑞银证券还申请变更股权结构为UBS控股并获得核准。

  基金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大。2019年6月,摩根士丹利成为大摩华鑫基金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达44%,距离控股目的又进了一步;贝莱德等外资私募拿到投顾业务资格;贝莱德、领航、瑞银资管等多家海外资管巨头对内地公募牌照也在积极筹谋之中。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廖宜建也透露道,除银行业以外,汇丰在中国也有三家合资公司,涵盖券商、保险和基金等领域,其正持续关注着中国金融开放政策,期待寻找到新的业务发展机遇。他透露,汇丰有数百亿美元左右的资产投入到中国,目前正探索在合资公司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的可能性。

  随着我国资管市场红利进一步凸显,2019年12月,欧洲资产管理公司——东方汇理资管抢占先机,与中国银行全资理财子公司——中银理财合作筹建中外合资理财公司,并已经获得了银保监会批复。其中,东方汇理资管出资比例为55%,中银理财出资比例为45%,该公司有望将成为首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

  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从2019年的情况看,外资投资便利度不断提升,“沪伦通”正式启动、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被取消、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修订完成、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实施。

  金融开放要守住风险底线

  2019年12月中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0年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亦指出,金融的开放程度要守住风险底线,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国际经验表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不仅要与经济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相配合,与国内金融市场承受能力相适应,还要与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法制建设相匹配。只有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金融开放才能够起到促改革促发展的好的作用。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建议,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风险防范,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对于监管而言,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要及时跟上,同时要加强审慎监管,做好政策引导和纠偏,防止大规模外资流入和流出引发市场波动。对于银行而言,要加快优化完善自身体制机制,建立现代银行公司治理制度,改进商业模式,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在与外资银行竞争与合作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9年12月10日银保监会召开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座谈会提出四点方向,其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开放举措落地见效,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提供便利;其二是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缩减负面清单,推动中外资机构在更高水平上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其三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接轨、内外一致、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认真倾听市场声音,帮助外资金融机构解决合理诉求;其四是守住风险底线,适应金融双向开放的新格局,推进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跨境监管合作,确保开放的大门打得开、风险控得住。

  “外资银行对境外布局时,也需要做评估,考虑风险管控和投资回报率。”澳新中国行长、澳新银行大中华区总裁黄晓光告诉记者,在监管环境方面,国内也可考虑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这样外资银行在华展业也会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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