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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数亿国资“不予起诉”,南京某项目暗藏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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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侵占数亿国资“不予起诉”,南京某项目暗藏惊天大案 来源:地产资管界

党凯最早的身份是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南京证券部”)总经理,他利用这个“总经理”的身份,通过一系列的财务、人脉运作,涉嫌将南京市国资控股的三大国有公司侵吞,在分文未出的情况下,成为三大国有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从一个普通的国企工作人员,摇身一变成为南京坐拥几个亿资产的大老板,而且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被关押一年多时间之后,党凯能让江苏三级公诉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仅凭党凯个人的能量,是不可能让一个侵占、挪用资金过亿的犯罪嫌疑人全身而退的,官商利益链铸就的“党凯们”才是真正的幕后推手。

三家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南京宝盈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京宝盈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建设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5日,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中科信工会”)、中科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时任南京证券部总经理的党凯,同时被南京证券部委派到宝盈建设公司担任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新港公司系南京市栖霞区的国有企业,董事长系时任栖霞区委书记梁学忠;中科信工会和中科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都是国有企业,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宝盈建设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股东组建的企业。

南京赛世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京赛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世实业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注册资金一个亿人民币,股东为宝盈建设公司、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公司下属企业)等六家国有企业构成。党凯又被宝盈建设公司指派到赛世实业公司担任总经理。

宝盈建设公司和赛世实业公司注册成立之后,其主要业务是用国有资金炒股。在经营过程中,炒股亏损达5000多万元,为了弥补国有资金的亏损,梁学忠和党凯实际控制的宝盈建设公司和赛世实业公司决定涉足房地产。

公开的资料载明,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成立日期为2004年1月13日,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赛世实业公司占60%的股份,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林房产公司”)占40%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仙林房产公司也是由梁学忠控制的一家国有企业。

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成立之后,在梁学忠任区委书记的辖区拍得面积150亩的一宗地,并把此项目命名为“香樟园”,香樟园可开发商品房为24万平方米。

香樟园项目拍卖地价款为2.2亿余元人民币,而赛世仙林房产公司的实际注册资金仅有6000万元,于是梁学忠控制的新港公司即借给了赛世仙林房产公司1.6亿余元。

5200万元牵出职务侵占

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拍得香樟园项目宗地之后,党凯即找到无锡建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鼎力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源商贸公司”),承诺愿意出让50%的股份给鼎力源商贸公司,共同对香樟园项目进行开发。

2005年1月,赛世实业公司、仙林房产公司、鼎力源商贸公司就赛世仙林房产公司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鼎力源商贸公司出资1.15亿元收购仙林房产公40%的股权和赛世实业公司10%的股份,为此赛世仙林房产公司的股权及成了赛世实业公司、鼎力源商贸公司各占50%。赛世仙林房产公司股权变成之后,党凯依然是实际控制人并任总经理。

在股权转让之前,鼎力源商贸公司先向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的股本金(占50%),然后又支付了3200万元、2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按理说,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收到后5200万元之后,应当支付拍地所借新港公司的1.6亿余元,但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收到这5200万元的汇票之后,党凯并没有转入赛世仙林房产公司,将本票背书给了赛世实业公司。

自此,党凯利用鼎力源商贸公司支付的5200万元的香樟园建设资金,设置数道防火墙几经转账,将国有企业宝盈建设公司、赛世实业公司、赛世仙林公司,变成其本人持股或由他实际控制的民营企业。

赛世仙林房产公司开发香樟园的2005年至2008年,正是南京房地产市场的黄金时期,作为占50%股权的鼎力源商贸公司一共支付给赛世仙林房产公司股本金3000万元,建设资金1.3亿余元。

鼎力源商贸公司的财务人员透露,香樟园项目至少可以赚2亿元人民币,当党凯一直控制着赛世仙林房产公司,很多要害部门都安插自己的亲信,且账目至今没有审计。鼎力源商贸公司不但没有获得收益,而且通过诉讼才要回了1.3亿余元的投资,3000万的股本金至今也未收回。

套取1.1亿元“收购”三国企

鼎力源商贸公司认为,党凯擅自将5200万元转入赛世实业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即于2012年向南京市公安局报案。2015年5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对党凯刑事拘留,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南京市公安局同年6月9日对党凯执行了逮捕。

此案由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侦查终结,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3月23日以党凯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认为,2005年1月至2008年11月,在宝盈建设公司、赛世实业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期间,被告人党凯利用担任赛世仙林房产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赛世仙林房产公司共计人民币1.1亿余元(注;包括鼎力源商贸公司的5200万元),汇同另外筹集的5415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假借他人(注:王文楠和周斌)受让宝盈建设公司、赛世实业公司的股权,并通过上述两公司获得赛世仙林房产公司的股权。

鼓楼公安分局查明,2005年1月至2007年2月,党凯以支付大理石款、往来款等名义,擅自决定将赛世仙林房产公司资金共计6670.69万元,用于其个人假借杨某某、夏某某等人名义受让宝盈建设公司股份,并于2007年2月,经工商变更登记,党凯成为宝盈建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0年10月,党凯再次通过变更工商登记,将宝盈建设公司90%股份变更至其个人名下,并假借谢斌名义持有剩余10%股份。

2005年1月至4月,党凯以支付来往款的名义,擅自决定将赛世仙林房产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4350万元,用于其个人假借王文楠、宝盈建设公司等名义受让赛世实业公司股份,并于2008年10月经变更工商登记,党凯成为赛世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1年7月,党凯再次通过变更赛世实业公司工商登记,将该公司75%的股份变更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宝盈建设公司名下,并假借王文楠、周斌的名义持有剩余25%股份。

2010年6月,赛世仙林房产公司经股权变更登记,党凯将该公司赛世实业公司占有的50%股份转让其个人名下,进而成为赛世仙林房产公司的股东。

宝盈建设公司和赛世实业公司都是国有企业,赛世仙林房产公司50%的股权也属于国有企业(赛世实业公司),党凯通过非法侵占赛世仙林房产公司1.1亿余元,和另外筹集的5415万余元(注:另案),将三家公司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变为己有,鼓楼公安分局的侦查报告,均有转款记录和工商档案的变更为支撑。

三级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党凯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和赛世仙林房产公司股东鼎力源商贸公司金额数额特别巨大,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职务侵占罪起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鼓楼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的时候,该院接到“上级指令”,此案退回至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并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移送到泉山区人民检察院45天之后,也就是2016年8月4日,党凯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对党凯取保候审的时候,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曾经给受害人鼎力源商贸公司解释道:“此案非常复杂,要等待司法审计结果”。事实证明,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确实委托了相关机构进入司法审计程序,但受害人鼎力源商贸公司等了两年时间,也没有等来司法审计的结果。2018年2月13日,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党凯做出“不起诉决定”。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载明,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鼓楼公安分局的侦查认定的事实,只是进行了简单地陈述,没有做任何解释,唯一的观点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这一观点并没有当初所称的司法审计支撑。

鼎力源商贸公司不服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复议申请,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公司下达通知,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听证。

在听证这一天(9月18日),由鼎力源商贸公司的代理律师,及三名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如期举行,正当鼎力源商贸公司的代理律师欲向徐州市检察院提问时,该院则拿出了一份长达8页的《刑事申诉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维持了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决定,其落款日期为听证会的前一天“9月17日”。

鼎力源商贸公司认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做出维持“不予起诉”决定,再走个形式,召开听证会,涉嫌程序严重违法,继续申诉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该院则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并无不妥”为由,维持“不予起诉”的决定。

如此一来,受害人鼎力源商贸公司虽然清楚地知道党凯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等多项明显违法行为及危害结果,但和多个知情者一样,被眼睁睁地凉在法律门外,对其幕后保护伞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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