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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存量贷款利率将“换锚”,明年你的月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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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宣布从明年3月1日开始,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向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从明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再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换锚后,购房者月供会减少吗?

从今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来,近九成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方式一直没变,仍然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央行相关负责人说,这一定价现状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也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权益。

央行在公告中说,从明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基准加点形成,转换工作原则上应于明年8月31日前完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央行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进一步。

LPR推行近半年来,LPR下行并没有带动存量贷款利率下行。把LPR定价扩展到存量贷款,意味着定价转换会带动存量贷款利率下行。短期看,它能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显著下行;长远看,贷款定价利率市场化程度又推进一步。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这一政策的落脚点还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要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降,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对经济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精准“滴灌”支持,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此番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转向LPR,影响范围十分广泛。截至2018年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36.3 万亿元,其中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达到25.8万亿元。

为了保证转换工作平稳进行,央行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其它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这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

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一方面体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另一方面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使居民房贷利率保持基本稳定,也让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采用LPR加点定价如何落地?购房者的月供会减少吗?

央行在公告中明确,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差值,这个差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例如,原来的执行利率为5.8%,五年期LPR为4.8%,加点数值就是1%,这个1%的差值固定不变。

举例来说,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按照央行规定,2020年3月30日到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8%。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1%,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购房者的月供今后将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从短期来看,这一政策能够给存量购房者带了实惠。

对存量贷款目前短期预期有一定政策利好,因为LPR降低成为趋势。2020年降息可能性较大,存量贷款可以享受到LPR降低带来的降息好处。

记者:蒋    勇

责编:李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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