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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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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公司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0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3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二)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

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不包括商业银行;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认定的有关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均属于关联方认定范畴。

2020年,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及关联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55亿元,关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15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公司与华侨银行及关联体之间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全球回购主协议项下的境外债券回购交易、分销业务、债券借贷等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此外,公司也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2020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三)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法人关联方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92年11月1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金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50.1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3、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10月13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门望春工业区龙嘘路125号5-6层,注册资本为0.5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项目投资;文教体育用品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施工;园林绿化;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商品信息咨询、计算机设备维护、应用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贵金属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4、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宁波市江北区车站路15号,注册资本为2,31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金银饰品、纪念币的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的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金银制品、日用品、五金产品、家用电器、一般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为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 049514,注册资本151亿元新币。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金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等。

(二)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内部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不含)股份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上述1和2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4、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五、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余伟业董事委托魏雪梅董事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庭军、魏雪梅、陈首平、连文辉、刘新宇、章凯栋、陆华裕、罗孟波、冯培炯、庄灵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平西、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及提示上述公示反馈意见渠道。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余伟业、魏雪梅、朱年辉、陈永明、李如成、徐立勋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机构发展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2月10日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庭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庭军先生历任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史庭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史庭军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雪梅女士: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魏雪梅女士历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魏雪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魏雪梅女士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首平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一等荣誉学士,特许财务分析师,特许会计师,南洋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华侨银行集团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中国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董事。陈首平先生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环球资金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华侨银行集团副财务总监。

陈首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陈首平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连文辉先生:1965年7月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华侨银行集团首席信贷官。连文辉先生历任渣打银行新加坡区信贷风险部总监;渣打银行东南亚区信贷风险部总监兼商业地产部总监;中国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渣打银行东南亚区企业银行总裁;渣打银行(中国)企业银行联席总裁兼企业及金融客户部董事总经理;渣打银行(中国)副行长;大华银行(中国)行长兼首席执行官。

连文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连文辉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新宇女士: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浙江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新宇女士历任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企划部、雅戈尔报编辑部干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刘新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刘新宇女士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凯栋先生:198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IT总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章凯栋先生历任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办主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MAYOR品牌产品总监。

章凯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章凯栋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华裕先生: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公司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陆华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49,409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孟波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罗孟波先生历任公司业务部审查员、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北仑支行行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副行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董事、行长;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罗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9,678 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培炯先生: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公司苏州分行行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培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庄灵君先生: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行长。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公司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深圳分行副行长,公司明州支行行长,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庄灵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平西先生:195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胡平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股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纪委书记、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平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胡平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贝多广先生:1957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贝多广先生历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JP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

贝多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贝多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浩先生:195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理事及兼职副会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等职。

李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李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洪佩丽女士: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财信投资集团副主席、执行董事,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洪佩丽女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佩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洪佩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维安先生:196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家。

王维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维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其中刘茹芬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舒国平、胡松松、丁元耀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建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陆华裕董事长、洪立峰监事长、罗孟波行长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管理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刘建光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舒国平先生,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舒国平先生1988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财政局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所长;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负责人;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今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18年至今任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舒国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松松先生,1981年1月出生,法律硕士,三级律师。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律协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胡松松先生2002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奥克斯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宁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庭)书记员;宁波江东鑫邦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8月至今任宁波市律协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10月至今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胡松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元耀先生,196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丁元耀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宁波大学讲师、副教授;2003年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数量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和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期间于1999-2000年在加拿大Simon Fraser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2013年在澳大利亚Adelaide大学做访问学者,2019-2020年初在英国Southampton大学做访问学者。

丁元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建光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刘建光先生1995年10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企业华融大厦办公室工作;2007年7月至2017年9月在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监事。

刘建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新股。如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罡

电话: 0574-87050028

传真: 0574-87050027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瑛英、闫明庆

电话: 010-65608299

传真: 010-65185227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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