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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资管计划违约 管理人联储证券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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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金钰资管计划违约 管理人联储证券善后

东方金钰资管计划违约 管理人联储证券善后

联储证券-聚诚15号东方金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聚诚15号”)投资者近期向深圳证监局举报基金管理人联储证券,并要求针对“聚诚15号”资管计划展开调查。在提交给监管的材料中,投资者认为,联储证券成立“聚诚15号”产品后,未履行管理人职责,存在多个违规行为。今年3月,深圳证监局在给投资者反映联储证券涉嫌违反相关法规的答复函中称:“我局已多次对联储证券进行检查,针对联储证券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我局已要求公司切实整改。我局数次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公司切实履行管理人责任,妥善处置产品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局将督导公司做好相关资管产品风险处置工作。”三亿违约2018年6月,“聚诚15号”违约,时至今日,问题仍没有解决。联储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于2017年1月4日设立“聚诚15号”,通过“联储东方金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类信托),以信托资金受让东方金钰(600086.SH)享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珠宝”)100%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资金规模3亿元,东方金钰承诺到期进行回购。融资方东方金钰的担保措施包括: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方金钰实际控制人赵宁、王瑛琰夫妇为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方子公司金钰珠宝的100%股权收益权转让。2018年6月,“聚诚15号”违约,东方金钰没有按承诺兑付委托人投资回报。时至今日,问题仍没有解决。因此,投资者向监管部门举报联储证券未履行管理人职责,投资者的理由如下:第一,联储证券在产品发行期间,对融资人内部已经出现并且其已经掌握的重大违法事件未做披露,故意隐瞒真相;对融资人、担保人的真实资产债务状况、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基本情况未做尽职调查。投资者认为,在产品推荐材料中,联储证券以上市公司的光环、个别股东的财富,夸大融资人的信誉和担保人的还款和担保能力。“聚诚15号”宣传材料还列出了赵宁的诸多头衔。“联储证券刻意强调项目的安全性,隐藏项目风险,误导了我们对项目风险和上市公司信誉的判断。”投资者告诉记者:“作为一个专业机构,联储证券未对融资方出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在尽职调查文件中披露。”“比如融资方实际控制人赵兴龙(赵宁的父亲),因牵涉徐翔股票操纵案被立案刑事判决;融资人第二大股东瑞丽金泽投资管理公司牵涉徐翔案,其持有的融资人的股份因违法已被冻结。”投资者说。记者注意到,联储证券不仅没有揭示风险,反倒在产品推荐材料宣称:“赵兴龙先生持有瑞丽金泽51%的股权为其自有,其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及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借款,与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也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11月25日,联储证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司2016年下半年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时,了解到徐翔涉及东方金钰股票违规交易的情况,但其行为只涉及操纵股价,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影响不大。”不过,投资者称自己在出资认购前,联储证券并未说明这一点。风控缺失联储证券作为管理人,应该要看管好抵质押物,因为这与投资者的权益息息相关。联储证券还在产品推荐材料中宣称:“东方金钰经营良好,资本负债结构合理,短期偿债能力佳……我们认为在本资管计划期限内,兴龙实业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重大转变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具有较强的担保能力。”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东方金钰与兴龙实业均无力还债,与联储证券的宣传截然相反。对此,联储证券向记者表示:“我司是在确认东方金钰取得AA主体评级及监管机构2016年11月核准发行公司债券后,才最终决定与它合作的。它也成功募集7.5亿元公司债券,说明当时资本市场对它是认可的。”记者在产品材料中看到,“聚诚15号”最主要的风控措施之一,是金钰珠宝100%股权收益权的转让和回购。但投资者称,这一点在设立时存在明显漏洞——联储证券非但没有要求该特定股权质押给信托资产,反而授信交易对手东方金钰代为保管该特定股权,这与管理人的监管之责相背离。投资者告诉记者:“这样做的后果是,东方金钰日后将该特定股权对外再次质押借款,同时该特定股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致使投资者失去保障。”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也表示,联储证券作为管理人,应该要看管好抵质押物,因为这与投资者的权益息息相关。记者梳理东方金钰多个公告发现,在“聚诚15号”项目(最后一期是2017年3月17日)成立不到一个月后,东方金钰于2017年4月14日将15%特定股权质押给了华融信托用以借款4.5亿元。不仅如此,2018年5月18日,融资人子公司金钰珠宝24%的股权因债权人的起诉被法院冻结。而法院冻结该特定股权时,权利人是东方金钰,而不是联储证券和通道方某信托。对此,联储证券解释称:“东方金钰未经同意将其持有的金钰珠宝全部股权中的15%另行质押融资4.5亿元,是其私自行为。我司在贷后管理时与东方金钰沟通,对方表示其融资也是为确保行业地位。”联储证券还告诉记者:“‘聚诚15号’通过信托计划以受让东方金钰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金钰珠宝全部股权收益权,交易结构并非股权质押融资或抵押贷款,实质是东方金钰的信用借款,并由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证担保。底层资产涉及的合同为信托公司标准版本,为受益权转让及回购,非股权质押。虽未强制公证,但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和融资人、担保人的义务。”记者在产品推介书中看到,联储证券承诺,其在产品发行后“有一套完整和成熟的风控体系”,成立专项小组负责本项目后续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监管体系包括对东方金钰、对保证担保人兴龙实业及赵宁夫妇监管。投资者表示,现实情况远不如联储证券所承诺的那么美好,担保人兴龙实业几乎将个人资产、房产和土地尽数抵押担保给第三方,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股权基本也质押给了第三方,联储证券没有及时制止。对此,联储证券回应称:公司作为管理人,产品违约后敦促融资方、担保方做好履约安排,争取收回底层资产债权。如何补救?部分投资者称不接受“纾困”方案,因为联储证券是否能挽回损失尚存变数。自2017年4月开始,东方金钰连续10次出现财务紧急预警,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80%、90%的高位,触发了合同规定的紧急情况。合同条款约定,如果融资方出现现金流紧张等无法还款的可能情况,债权人有权提前终止项目或追加抵押物。投资者称,作为管理人,联储证券应及时补救,保护委托人利益,但联储证券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投资者还说,当产品实质性违约后,联储证券并未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致使起诉后无法保全足额资产。记者注意到,在联储证券起诉追债之前,多家金融机构已经先行一步,起诉冻结了东方金钰等相关主体的资产。联储证券由于慢了一步,只能按照顺序等待法院轮候冻结。联储证券方面告诉记者,公司去年新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希望为投资者挽回一些损失。公司针对“中弘1号”“聚诚9号”“聚诚15号”“聚诚16号”4个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采取了“纾困”方案(收益份额转让),投资者可以选择向第三方机构转让部分债权。部分投资者已签订转让协议,但另一部分投资者不接受,因为没有达到他们预期。部分投资者称不接受“纾困”方案,因为联储证券是否能挽回损失尚存变数。截至今年11月18日,东方金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合计58.15亿元。东方金钰向投资者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司法重整,积极与债权人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同时全力筹措偿债资金。”联储证券后续给“聚诚15号”产品投资者的方案是:联储证券密切关注东方金钰上市公司的重组进程,持续地与债务人商洽债务重组方案,并不断排摸债务人其他有效资产线索,以提高债务的现金清偿比例。为调整兑付方案,投资者代表11月下旬与联储证券再次展开谈判。部分投资者要求联储证券全额兑付本金和利息,被联储证券方面拒绝。于是,投资者提议联储证券分两年四次偿付本金利息,联储证券表示要开董事会研究,在今年年底之前给投资者答复。联储证券向记者表示:我司已请求司法机关查封了东方金钰持有的金钰珠宝100%股权。除法律途径外,我司一直在积极和东方金钰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多种方式保证“聚诚15号”底层资产债权的最终实现。另据记者了解,联储证券涉及的纠纷远不止这一起。2017至2018年,联储证券至少有6个资管产品违约,涉及资金规模20亿元,资金来源于数百名个人投资者。联储证券2018年年报显示,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达到负11亿余元,同比减少74亿余元,是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唯一成负向的数据。

(本文来自于牛股宝模拟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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