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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也不靠谱 董事长妻子等精准买入却巨亏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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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消息也不靠谱!董事长妻子、财务总监前妻“精准”买入,却巨亏600余万元

刘艺文

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2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上市公司董事长妻子以及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前妻,在获悉内幕消息后,纷纷砸钱买入相关股票,最后却亏损了650余万元的事实。

有趣的是,此并非这家上市公司第一次因为涉及内幕交易而“榜上有名”。

案发于巨龙管业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3月

上市公司巨龙管业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资产的重大重组,巨龙管业变为双主业运营,包括传统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和以手机游戏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及文化产业等业务。

2016年11月17日

巨龙管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推进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16年11月18日

巨龙管业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由董事长吕某高和财务总监吕某仁、董秘郑某重新启动该项工作。

2017年6月19日

巨龙管业与巨龙控股集团签署《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之资产出售协议》,将巨龙管业的混凝土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与负债整体转让给巨龙控股集团,交易对价为账面净资产5.19亿元。

证监会认为,上述协议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27日,公开于2017年6月21日。巨龙管业董事长吕某高、财务总监吕某仁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财务总监前妻“精准”买入

郑根彩系内幕信息知情人财务总监吕某仁前妻,双方育有一子。2014年,郑根彩虽与吕某仁离婚,但双方仍保持微信、通话、短信联系,且资金方面存在往来。

2017年1月4日、5月18日、5月19日,即郑根彩买卖巨龙管业前后,频繁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吕某仁打听相关情况。

“郑根彩”证券账户资金均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财务总监吕某仁账户转入。2017年1月4日至5月19日,“郑根彩”账户买入巨龙管业20.16万股,成交金额共计290万元。2017年11月21日,卖出13.6万股。截至2019年5月29日,持有余股22.69万股(含红股),经深交所计算,盈利为8.8万元。

证监会认为,财务总监吕某仁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郑根彩作为其前妻,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吕某仁转入的资金为当事人提供购买巨龙管业股票的资金。结合账户资金实际归属吕某仁,二人通讯联络与资金转入、账户交易时点高度吻合,账户交易与内幕信息发展过程高度吻合等证据,当事人利用“郑根彩”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巨龙管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然而在申辩时,郑根彩竟然提出,购买巨龙管业系个人行为,与财务总监吕某仁无关,资金中的一部分是吕某仁给儿子结婚用的。

如此狡辩,显然证监会是不认的。

董事长妻子内幕交易亏损650多万元

楼蓉是上市公司董事长吕某高的配偶,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两人居住在一起,育有一子,关系密切,且楼蓉用于购买巨龙管业的资金也来自董事长吕某高。

楼蓉控制利用“林某华”证券账户交易巨龙管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4日,“林某华”证券账户无股票交易记录。2017年1月5日至4月26日买入巨龙管业82.17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288.8万元;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卖出37.4万股,成交金额合计238.27万元。截至2019年5月29日,账户巨龙管业已全部卖出,经深交所计算,亏损657.5万元。

证监会认为,吕某高是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楼蓉作为其配偶,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一起居住,关系密切。结合账户资金实际来源于吕某高,资金转入、账户交易与内幕信息形成和发展过程高度吻合等证据,当事人利用“林某华”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巨龙管业,构成证券法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巨龙管业,怎么老是你

有趣的是,这并非巨龙管业涉及的第一起内幕交易案件。

今年4月,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就有当事人王永琴内幕交易巨龙管业的案例。

根据处罚书中的内容,巨龙管业2016年12月21日公告了拟收购杭州搜影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项目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在此之前巨龙管业的有关负责人和杭州搜影董事长王某锋进行了多次沟通,王某锋也和杭州搜影的其他股东进行了沟通。

王某锋是杭州搜影的创始股东和时任董事长,是本次重组项目杭州搜影方主要负责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6年11月7日巨龙管业将二次上会修改方案通知了王某锋,王某锋从该日起知悉内幕信息。

而当事人王永琴,正是王某锋的配偶。

王永琴承认,几次在家里听到王某锋打电话与别人讨论杭州搜影并购重组的事情,并问过王某锋并购重组的意思以及巨龙管业并购重组后的前景,自己萌生了买“巨龙管业”的想法。

然而,这次内幕交易也没有“善终”:王永琴动用两个账户合计投入近600万元,最终巨亏2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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