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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小米怎么办? 关联交易收入10亿石头科技难言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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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 | 赵阳戈

与小米的深度捆绑,使得石头科技在科创板上会队伍中显得颇为特别。虽然石头科技表示小米系方面对公司经营决策无控制权,但实际上无论是公司股权、董事会席位,还是产品的专利、销售渠道、委托加工厂、上游采购等等方面,都与小米深度捆绑,甚至深深受制。

尤其当石头科技不是小米的唯一选择,而公司本身没有自己生产基地、大量专利与小米共享情况下,公司如何能够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独立发展”值得怀疑。

股权上小米系比重较大

石头科技一直受到市场高度关注,还在于其拥有的小米光环。

资料显示,石头科技成立于2014年7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均为昌敬。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小米定制品牌“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以及自有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和“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

据悉,智能扫地机器人在通过基于激光测距传感器、惯性测量单元等传感器的SLAM算法构建出户型地图后,再根据户型地图进行定位,同时通过AI算法规划出智能、高效的清扫路径,可以有效避免漏扫重扫。服务器端则通过对联网产品数据进行深度学习、算法优化从而不断迭代升级机器人算法。

来源:说明书

2016年至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石头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3亿元、11.19亿元、30.51亿元、2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123.99万元、6699.62万元、3.08亿元、3.86亿元。同时,经石头科技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7.95亿元至41.75亿元,同比增长约24.38%至36.8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02亿元至8.24亿元,同比增长约128.13%至167.8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亿元至7.92亿元,同比增长约50.25%至72.86%。从数据看,成长速度相当之快。

此番,石头科技计划募资超13亿元,投向“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等,石头科技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投资。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说明书显示,昌敬直接持股石头科技30.99%股权。天津金米、顺为、石头时代、丁迪、启明、高榕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出具关于不谋求石头科技控制权的承诺函。其中,持有公司11.85%股权的天津金米,其背后是小米公司,董事高雪为天津金米在石头科技董事会的代表。另小米相关方顺为持有公司12.85%股份,公司董事程天为其在公司董事会的代表。由此可见,小米在股权结构上对石头科技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按照石头科技的说法,天津金米和顺为对公司的投资均为参股投资,其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具有表决权,但对公司经营决策无控制权。但从持股比例和董事会席位上看,这真的不会左右到公司的决策吗?

来源:天眼查

自己不生产,若换代工得看小米“脸色”

值得关注的是,石头科技如此大规模的销售,却无自建生产基地,其产品居然全部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委托加工厂商为欣旺达(300207.SZ)。

报告期内公司对欣旺达的委托加工采购额分别为5299.93万元、33073.63万元、98517.36万元和54225.36万元,占公司委托加工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68%、100%、98.8%和89.17%。

按照石头科技的说法,在采购方面,公司对于不同类型零部件与代工厂商达成不同的约定。在生产方面,公司与代工厂商在分工机制、原材料采购、品质把控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严格规范生产环节。公司主导了产线布局、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案的设计。公司对产品所用的每一个物料进行追溯管理,对采购和生产的全环节进行管控。

但是这样的方式,很明显会有顾虑。根据石头科技与小米的业务合作协议,对于小米定制产品,公司负责其整体开发、生产和供货,并按照小米订单生产和交货。在现有合作模式下,公司可自主选择与更换米家品牌产品的代工厂商,但根据约定,公司在更换产品关键零部件及组装供应商时,需提前告知小米,另外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代工厂商由公司独立自主选择,与小米无关,但目前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代工厂商与米家品牌产品代工厂商一致。因此,目前公司代工厂商的选择与更换会受到小米影响,如果小米对公司更换米家产品代工厂商提出强烈异议,将不利于公司顺利选择米家产品代工厂商,进而会影响公司代工厂商的选择与更换。

同时,如果未来石头科技与小米的合作方式变化为由小米指定米家品牌产品的代工厂商,则公司将会受小米影响更换代工厂商,短期内将对公司的产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生产及成本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收入里小米ODM业务比重较大

来源:说明书

在石头科技的产品中,米家定制产品主要有激光导航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手持无线吸尘器。根据和小米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负责定制产品的整体开发、生产和供货,小米负责后续产品的销售。公司按照小米的订单需求组织代工厂商进行生产,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送至小米指定仓库,完成产品交付。

报告期内,石头科技通过米家定制品牌产品(不含配件)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1亿元、9.89亿元、14.39亿元和8.6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8.58%,88.36%,47.16%和40.59%。

由上可见,石头科技虽然这些年在业务上依靠着小米ODM业务拉动的情形,逐步在改善,米家定制产品的收入占比在不断下沉,但截至目前,也依然有4成之多。显然从短期来看,如果未来小米对米家定制产品采购金额显著下降,那么石头科技的收入和利润等经营业绩势必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米家定制的产品在后端又分为直销模式和分成模式,对于分成模式的小米定制产品,其在小米公司的各种渠道实现对外最终销售后,小米公司再将其产生的净利润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分成。也就是说,石头科技分成利润还得取决于小米的最终销售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小米利润分成取得的收入分别为3173.66万元、17871.96万元、22279.73万元和10603.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33%、15.97%、7.3%和4.99%。

比例不算多,但也不算少,由于石头科技取得的分成利润取决于小米的最终销售,如果小米的最终销售存在显著下降,则石头科技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依赖小米实现收入占比较大也就算了,但偏偏产品的毛利率还相对较低。报告期内,石头科技米家品牌扫地机器人的毛利率分别为18.99%、18.75%、14.99%和13.91%,公司2019年推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毛利率为13.58%。由于米家品牌产品定位于性价比,且主要采用利润分成模式,因此米家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率。也因此导致石头科技的综合毛利率与同行比偏低。

来源:说明书

销售渠道有依赖,供应商有重合

石头科技深度捆绑小米还在销售和供应方面有所体现。

界面新闻记者看到,根据石头科技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小米对小米定制产品拥有在全部渠道的销售和处置权。对于自有品牌,公司独立经营并自行选择销售渠道,并就客户关系等方面进行维护。在石头科技销售石头品牌产品和小米通讯销售米家品牌产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共享销售渠道的情形,诸如石头科技部分自有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向小米通讯销售,并由小米通讯通过台湾小米商城、台湾小米之家及其他台湾渠道进行销售,上述销售模式属于经销模式;另如石头科技部分自有品牌产品和米家品牌产品通过有品进行销售,公司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是自主选择的,而有品平台是小米运营的电商平台。

2016年至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石头科技自有品牌产品通过上述与小米相关的销售渠道实现的收入金额分别为0万元、4276.38万元、16956.73万元和10678.1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82%、5.56%和5.02%。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存在销售渠道部分依赖小米的风险。就连石头科技自己也说,如果公司不能加大其他自有销售渠道收入占比,积极拓展除小米以外的其他自有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除了销售渠道之外,在供应商方面,石头科技与小米之间也有重合的现象。

据说明书资料,在报告期内,石头科技主要核心供应商为欣旺达、信泰光学、东莞力嘉、德赛电池和AVNET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其中欣旺达同时为小米供应手机电池及手机塑胶壳,德赛电池同时为小米供应手机电池,AVNET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同时为小米供应蓝牙产品。那么这中间,显然也存在小米对相关重合供应商施加影响,从而对石头科技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64项专利和小米共有

与小米之间,专利也是绕不过去的话题。

据石头科技描述,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境内获得91项专利(包括19项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外观设计专利),获批软件著作权10项。同时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打造并不断扩充由高学历专业人才和细分领域行业专家组成的研发队伍,设置装备、电池、架构等多个研发部门。公司还设有AI研究院、机电研究院、光电研究院及十余个实验室,并通过校企联合与多家高校开展研发项目合作。此外,公司曾获“国际IF设计大奖”、“台湾金点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设计大奖。同时,公司还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会员”、“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等资质。

来源:说明书

但是细查专利可见,很多专利权人都是“石头科技;小米科技”两家共有。据石头科技描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小米共有59项境内专利,5项境外专利。根据公司与小米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等约定,双方均有权自行实施使用共有知识产权,无需向另一方通报及分享收益。石头科技认为,上述条款保障了公司对共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同时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共有知识产权。但是,小米拥有单独自行使用共有专利生产相关产品的权利。

2016年,石头科技与共有专利相关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为18051.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8.58%,毛利为3428.28万元,占总体毛利比重为97.43%;2017年,公司与共有专利相关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为98855.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8.36%,毛利为18532.84万元,占总体毛利比重为76.54%;2018年,公司与共有专利相关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为143892.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7.21%,毛利为21576.3万元,占总体毛利比重为24.56%;2019年1-6月,公司与共有专利相关的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收入为74006.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4.82%,毛利为10291.98万元,占总体毛利比重为14.9%。显然,如果小米未来单独自行使用共有专利生产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将会对石头科技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石头科技非小米唯一选择

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报告期内,石头科技与小米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312.7万元,101095.16万元,152916.54万元和91404.6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90.36%、50.17%和43.01%。石头科技已显著加大自有品牌业务拓展,与小米关联交易占比逐步降低,但报告期内公司仍与小米存在较大关联交易。如果小米未来向公司采购金额显著下降,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但对于小米来说,石头科技似乎并非其同类产品的唯一选择。

记者注意到,除石头科技之外,小米生态链企业云米科技(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代码:VIOT)也生产销售智能扫地机器人,属于与石头科技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据公开资料,小米生态链企业云米科技是在2018年9月登陆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募股(IPO)共发行1140万份美国存托股票(ADS),每股价格为9美元,在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募资规模为1.026亿美元。每1份美国存托股票相当于3股云米科技A类普通股。

就连石头科技自己都说,如果小米生态链企业销售智能扫地机器人的规模持续增加,且公司不能在竞争中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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