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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改委等14部门发布职业教育“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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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发改委等14部门发布职业教育“行动计划”

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11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同时,到2022年,还将建设一大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开发遴选一大批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0%。

《行动计划》重点从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和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行动措施。

鼓励职业院校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

具体措施上,《行动计划》要求,要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以岗位技术规范为标准,以技术和知识更新调整为重点,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涉外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对于失业人员,职业院校可对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

《行动计划》还指出,职业院校要积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大篷车”“小马扎”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

在师资方面,《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企业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

《行动计划》也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作了规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同类专业(群)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此外,文件提出,要完善职业院校培训工作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

新京报记者 高杨 编辑 方怡君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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