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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对A股影响几何?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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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影响几何?

终于,H股“全流通”来了!

11月15日,证监会官网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全流通”全面推开三大变化

基于总结试点经验,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

回溯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首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先后在2018年完成H股公司“全流通”。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航科工、联想控股、威高股份三家公司27名股东持有的约71亿股存量股份获准转为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试点平稳完成,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试点基础上,证监会和有关方面经认真研究和评估,认为H股“全流通”已具备全面推开的条件。

联想控股总裁朱立南此前表示,H股全流通试点对联想控股带来了四方面积极影响:其一,H股流通股市值提升;其二,强化与H股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其三,市值管理和资本运作空间打开;其四,形象与声誉提升。

证监会认为,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不过,“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金融、类金融企业应先取得监管同意

关于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对A股市场无直接影响

那么,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据悉,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另外,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备受境内证券公司关心的是,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相关业务?“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事实上,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证监会认为,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报记者 朱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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