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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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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7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岭南转债”)660万张,发行总量为66,000万元,其中,尹洪卫先生共配售2,332,586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34%。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尹洪卫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岭南转债660,054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19-063)。

日前,公司接到尹洪卫先生的通知,尹洪卫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岭南转债660,062张,约占发行总量的1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先生尚持有岭南转债1,012,470张,约占发行总量的15.34%。尹洪卫先生持有的岭南转债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张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周四)至2019年11月15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股份十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00,139,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470%。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96,525,3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118%。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14,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倪艾坦律师及谢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对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函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00,09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4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6,209,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2%;反对4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99,934,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205,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6,046,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6%;反对20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尹洪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6,9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反对4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表决543,167,71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6,209,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2%;反对4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倪艾坦律师及谢希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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