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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创业板被否上科创板也被否 博拉网络到底有啥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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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惨?上创业板被否,上科创板也被否,博拉网络到底有什么硬伤!?

来源: 市值风云

作者 | 木盒

流程编辑 | 小白

11月14日晚,上交所官网披露,博拉网络因科创板上市委审核不通过而终止发行。这是继国科环宇、泰坦科技之后,科创板第3家被否的企业。

然而,博拉网络已经不是资本市场的新客:2016年11月曾在新三板挂牌(代码834484.OC),2017年9月15日专门终止新三板挂牌冲刺创业板;2017年11月因须清理“三类股东”后才可以上市的审核要求,并未能在创业板成功上市。

上创业板被否,上科创板也被否,博拉网络到底有什么硬伤!?

一、 博拉网络究竟是做什么的?

博拉网络的定位是大数据服务提供商,但看业务描述是觉得比较云里雾里的。

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据不完全统计“大数据”一词出现了600多次,那博拉网络究竟是做什么的?

博拉网络主要有两块业务:

(1)技术开发服务:根据客户的行业属性和个性化需求,定制化开发大数据应用系统,比如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会员数据管理和运营平台等。

(2)大数据服务应用:基于E2C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在大数据营销、数字媒体投放、电商运营等领域。

根据他们的披露,2016年-2018年技术服务收入占比为34.80%、29.50%、19.65%,而大数据应用服务收入占比为65.20%、70.50%、80.35%,大数据应用服务占比越来越高。

技术开发服务比较传统,也比较容易理解,不过是帮客户开发系统,本质上属于外包服务。然而,博拉网络却宣称核心技术产品服务是相辅相成的,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为100%!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我们再来看看博拉网络专利情况,发现21项发明专利全部为继受取得,也就是转让别人的!

(博拉网络部分发明专利)

风云君震惊了,发明专利都是买来的,这还算科创板企业吗? 目前自主研发的26项发明专利还正在申请中,而且都是在2019年1月集中申请,这是在突击完成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吧?

(博拉网络申请的部分发明专利)

既然博拉网络定位是大数据服务提供商,那关键要看看数据来源和使用情况吧?

但博拉网络所拥有的数据中,很大部分是来自于企业客户,这部分数据所有权是归属客户的。

而从互联网、自媒体等公开网络上收集的信息,法律明确规定要征得个人同意才能使用,风云君认为博拉网络使用数据的合法合规性也比较难以解释。

最后,博拉网络从始至终也未能讲清楚核心技术具体是怎么应用的,以及不同来源的数据在应用中具体使用情况。

上交所在《关于终止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以下简称“《终止审核决定》”)中认为: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占比(100%) 的披露不准确。

二、收入确认有误

2018年数字媒体投放业务有7851.56万,占总营业比例为25.69%。

博拉网络披露,数字媒体投放业务根据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两类:运营服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为全额法,充值服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为净额法。因为,充值服务中公司并不是首要负责人而且不决定服务价格。

2018 年博拉网络与上海衣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信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媒体平台推广合作合同》, 约定提供腾讯朋友圈广告平台代充值服务,未约定发行人提供运营服务。

从会计准则上应当以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博拉网络却以全额法确认收入,两家客户涉及的收入金额为3221.96万,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54%。

三、电商业务归类有误

2018年博拉网络增加了部分电商业务,金额为773.73万。

在电商这块业务中,有在京东商城上代销售荣事达锅具和美妆护肤品,还有代销Oracle数据服务,本质上都是代销第三方品牌的行为,与大数据应用无关联,也不应该放在“大数据应用服务”这个大业务块板中。

上交所也在《终止审核决定》中认为:博拉网络未能充分披露业务关联性和大数据使用情况,因此业务实质披露不准确。

四、第一大供应商采购成本比较蹊跷

博拉网络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黎古科技”)采购金额为3497万,占采购总额比例为21.02%,这是2018年突然冒出来的新增供应商。

(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

2019年上半年,黎古科技依然是博拉网络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3487万。

奇怪的是,2018年第一名供应商黎古科技的采购单价比第二名供应商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平均单价低得多。

供应商黎古科技给博拉网络的返点也比其他客户相对较高。

黎古科技2017年3月-2019年4月的控股股东为黎剑飞,2019年3月11日-2019年4月15日黎剑飞又和博拉网络新成立了另一家公司(赢睿达),持有赢睿达1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虽然最终黎剑飞于2019年10月8日从赢睿达辞职,风云君感觉这过程里面就有讲不清楚的猫腻。

五、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论

11月14日,科创板上市委员会认为:

博拉网络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以及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一致,决定对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结合以上的分析,风云君认为博拉网络本质上是数字营销广告企业,却吹成大数据提供商,在科创板IPO审核中则面临的两个核心问题:

核心技术并不具备先进性;

不是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因此,并不符合科创板定位。

再加上信息披露、收入确认、业务归类都有瑕疵,上科创板被否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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