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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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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人民币10.1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0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79天、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24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292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1天

●委托理财期限:各产品均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6月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一、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理财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复和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支付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取得理财收益并收回本金,上述银行不再单独向公司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用;理财基本情况见“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交通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资金划转和收益计付

客户在产品发行期的产品受理时间发起购买申请后,认购资金将当即被冻结,并将于产品成立时由银行直接扣划本产品协议项下约定的认购本产品的本金,且于产品成立日扣划成功的,开始计算收益。资金冻结期间将按照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活期存款利息,此利息不计入购买产品的本金。

(3)本金及收益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产品收益根据汇率观察日EUR/USD汇率定盘价与产品成立日EUR/USD汇率初始价二者的比较情况确定。若汇率观察日汇率定盘价高于产品成立日汇率初始价1300BP,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否则获得低档收益率。

挂钩标的:EUR/USD汇率中间价(以路透TKFE界面公布的数据为准)。

汇率观察日:2020年4月2日(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0天)/2020年4月8日(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79天)/2020年4月30日(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1天),如遇节假日,则取上一个工作日挂钩标的数值。汇率观察工作日历:东京及北京的共同工作日,东京或北京的非工作日均不作为汇率观察日。

汇率初始价:汇率初始价为产品成立日当天东京时间上午9:00,在路透TKFE界面公布的EUR/USD汇率中间价。

汇率定盘价:汇率定盘价为观察日当天东京时间下午15:00,在路透TKFE界面公布的EUR/USD汇率中间价。

(4)产品到账日

产品到期日当日。

(5)浮动收益率范围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0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79天:3.85%(低档收益率)—3.95%(高档收益率)(年化)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1天:3.80%(低档收益率)—3.90%(高档收益率)(年化)

(6)最差可能情况

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汇率观察日EUR/USD汇率定盘价不高于收益起算日 (产品成立且成功扣划客户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 EUR/USD 汇率初始价1300BP,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7)流动性风险

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2、民生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019年10月17日

(2)提前支取

如客户违约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动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不计付任何产品收益、利息或其他收益/补偿,并且,客户的违约金为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的2.5%。

(3)本金及收益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观察挂钩标的:客户年化收益=1.50%+2.20%*n/N,(1.21%-2.75%),其中n为挂钩标的(USD3M-LIBOR)落在1.21%-2.75%区间的天数,N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USD3M-LIBOR按当个伦敦工作日水平确定。对于非伦敦工作日,USD3M-LIBOR按其上一个伦敦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5个伦敦工作日的USD3M-LIBOR水平作为到期日前剩余天数的USD3M-LIBOR水平。

期初观察日:2019年10月17日,期末观察日:2020年4月8日,观察期174天。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4)违约

在本协议生效后,交易账户内的本金将自动冻结,由银行于成立日从交易账户转出,同时记入结构性存款账户;自成立日起,客户不得要求支取、使用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结构性存款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得在其上设定信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客户同意,如因司法/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交易账户或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结构性存款本金的部分或者全部被扣划,则均视为客户就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客户应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上述情形时,银行将本着诚信原则及依照其自身所遵循的商业惯例,认定银行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在此基础上认定银行的损失金额,客户应负责赔偿。

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对对方因此发生的直接且实际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但未能按时足额付款的,其违约责任为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并就拖欠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加付罚息。

(5)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浦发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2)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3)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85%/年;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95%/年。

(4)产品收益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预期收益=产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计息天数÷360;其中,计息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收益支付日:2020年4月17日

(5)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6)投资对象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防范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流动性、政策、信息传递、不可抗力、提前终止及其他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和持有理财资产安全,公司采取了以下风险管理策略及措施:

1、理财额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权限标准,按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和授权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专项意见;在批准限额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履行具体的购买审批程序。

2、购买理财前充分评估理财持有期内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在保证生产运营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所购产品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且长短期结合,合理安排理财期限和理财额度,避免理财资金集中到期,保证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3、理财产品受托方的选择上,均为国有或上市股份制银行,确保受托方信用及其发行产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同时多家委托,有效分散受托风险。

4、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以保证本金或选择较低风险等级产品为前提。

5、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分别为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均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详细情况可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信息。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有正常的结算、信贷、存款业务,在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有存款业务;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产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份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35.25%,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55.44%的水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借款10.97亿元,仅占总资产比例7.2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期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48.93%,本期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如下(理财收益按本公告“二、(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之预计收益金额测算):

1、本期公告购买理财10.15亿元,使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增加10.15亿元,货币资金减少10.15亿元。

2、本期理财持有至到期,预计共增加理财收益1,804.90万元(不含税),其中对本年利润影响金额预计为726.47万元,对2020年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078.43万元。

3、对现金流量影响为本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0.15亿元,2020年理财到期后预计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0.34亿元,其中理财本金10.15亿元、理财收益1913.20万元(含税)。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2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40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6月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2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40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9年6月6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0亿元人民币,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汇率挂钩)产品协议》

(二)《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D》

(三)《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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