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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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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宇驰瑞德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7月8日,宇驰瑞德因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房山法院申请破产。房山法院于2019年7月11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京0111破申19号】,裁定受理宇驰瑞德破产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3日、2019年9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71号)及《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0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宇驰瑞德破产管理人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宇驰瑞德破产案件进展的通知》(宇驰瑞德破产管理人文件2019破第39号,以下简称“《进展通知》”),该《进展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宇驰瑞德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到会债权人于指定期限内表决通过了《财产(股票)变价方案》。同时,经管理人查明,宇驰瑞德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限定期限内,管理人未收到有关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债权人等各方面对宇驰瑞德提出重整或和解的意向。因此,管理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房山法院申请宣告宇驰瑞德破产,并请示在宇驰瑞德被宣告破产后尽快开始实施《财产(股票)变价方案》。房山法院于2019年10月29日作出(2019)京0111破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宇驰瑞德破产,并于2019年11月1日向管理人送达了上述《民事裁定书》。

管理人收到上述《民事裁定书》后,将立即开展宇驰瑞德所持公司股份的处置工作。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本公告后,管理人将在其他相关媒体及渠道发布《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宇驰瑞德持有公司股份158,550,396股,全部为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如上述宇驰瑞德所持公司股份因破产事项被处置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可能发生变化,破产事项是否会对公司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宇驰瑞德破产进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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