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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银行股大单解禁:杭州银行21亿限售股下周"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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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银行股大单解禁,杭州银行21亿限售股下周“入市”,银行次新股解禁潮高峰陆续到来

来源: 券商中国 

原创: 史安都

今年8月份以来,多家上市银行次新股迎来首发限售股解禁。不过,市场人士分析,解禁规模并不等于减持规模,大股东承诺延长持股锁定期、监管新政有效规范股东减持股份行为等,都有助于银行股价平稳着陆。

杭州银行21.44亿限售股下周一解禁

10月22日,杭州银行公告,该行上市流通限售股共计21.44亿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78%,涉及444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本周日(10月27日)锁定期满并于下周一(10月28日)上市流通。10月23日早市开盘,杭州银行股价微跌,下午报收8.63元每股。

2016年10月27日,杭州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17亿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56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亿股。该行实施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总股本数量由26.17亿股增加为50.3亿股。

与此同时,杭州银行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政局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开集团”)、大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成长的认可,上述股东承诺将其所持的公司相关股份自2019年10月27日起继续锁定一年。

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杭州市财政局共计持有该行普通股5.87亿股,占当前普通股总股本的11.44%,其中5.07亿股首发限售股股份将于2019年10月27日锁定期满上市流通;承诺锁定期延长至2020年10月26日。

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开集团共计持有该行普通股4.08亿股,占当前普通股总股本的7.96%,其中2.52亿股首发限售股将于2019年10月27日锁定期满后继续锁定一年,即锁定期延长至2020年10月26日。

截至2019年9月30日,杭汽轮共计持有该行普通股2.72亿股(均为首发限售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5.30%,承诺该等股份全部将于2019年10月27日锁定期满后继续锁定一年,即锁定期延长至2020年10月26日。

下半年迎银行次新股解禁高峰

一直以来,限售股解禁后所带来的一系列股东减持操作,往往是带来个股股价承压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之中,尤其是银行次新股的首发限售股和定向增发限售股解禁,往往涉及规模较高,受到市场关注较大。

2016年8月开始,多家A股中小银行密集上市,按上市银行大股东及董监高一般承诺的锁定期均是上市后的36个月,至今年8月份满三年时间,因此近期上市银行也迎来限售股解禁高峰。

除了刚刚发布公告的杭州银行,各上市银行公告显示,今年8月以来,已陆续有贵阳银行约有13.35亿股首发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于8月16日上市流通;江阴银行的12.57亿股限售股于9月2日解禁上市;无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8.78亿股于2019年9月23日上市流通。此外,还有上海银行、苏农银行也将在今年内有首发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choice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A股上市银行将有17次限售股解禁情况,涉及13家上市银行,限售股合计解禁数量高达230.7亿股;所解禁的限售股的类型绝大多数为首发限售股解禁,在17次上市银行限售股解禁事项中,仅有宁波银行为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解禁,其余均为首发限售股解禁;自8月初开始,第二波上市银行限售股解禁潮将再起,从8月份以后将有12笔限售股解禁,占全年的七成以上。

解禁不等于减持,多举措稳定股价

2018年初,伴随着限售股大规模解禁带来的部分次新银行股价跌跌不休,曾引发市场投资者的关注讨论。观察今年下半年的中小银行首发限售股解禁后情况会发现,银行二级市场股价受此影响波动并不明显。

“解禁规模并不等于可减持规模。”有业内人士分析,尽管银行首发限售股解禁和定向增发限售股解禁往往规模较大,会使得股价承压,但是毕竟解禁并不等于减持,而且大股东为了稳定股价、消化解禁流通带来的压力,承诺延长锁定期限的也不少。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解释,今年下半年以来银行首发限售股解禁的股东,多是国有股东,这也决定了短期内解禁股份实际减持数量较小。

中信证券研究认为,首发限售股解禁,银行次新股往往受伤,导致股价变化的原因要考虑银行股估值、股票市场整体环境、普通持股者和原始股东持股情况;同时,通过观测此前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首次解禁后至二年后再次解禁期间股价变化情况发现,它们在首次解禁后至两年后再次解禁期间,股价基本呈现出短暂下降趋势,但最终会触底反弹,最终呈现逐渐上升达到最高点。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5月,有效规范股东减持股份行为,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投资者信心,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按该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业内分析认为,这些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银行板块在二级市场上所面临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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