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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海鸣:进一步推动融合式的双向对外开放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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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9年第三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的战略研究:从“十三五”到2049》新书发布会于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招商银行研究院副总经理谭海鸣出席并发表演讲。

在谈到“进一步推动融合式的双向对外开放”时,谭海鸣表示,第一,要有法制的精神。第二要有全局的视野。第三,开放的思维。第四,要有激励相容,凝心聚力的机制设计。第五有科技的助力。第六,积极又审慎的态度。

对于推动融合式的双向对外开放,他提出七点建议。首先,要有顶层设计。第二,有关各方要寻找最大公约数。第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第四,建设内外融合的金融市场。第五,激励相容。第六,通过金融科技拓展可能性边界。最后,要选好时机,适当容错,要管理好风险,只有风险可控了,各方各面才能凝聚共识,才能最后做到最好。

以下为演讲实录:

谭海鸣:新供给2049课题又出了新成果,作为成员我深受鼓舞。借新书发布的机会,,我汇报一下开放经济方面的一个相关研究——《“融合式”双向对外开放的经验》。我们在推动开放过程中,可以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融合,推动思维不断的开放,并以开放引领改革创新,更好地贯彻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的战略。

一、英国脱欧、瑞士加入欧盟,以及欧盟一体化的国际经验

英国脱欧的经验。英国脱欧一波三折吸引眼球的背后,具体的脱欧协议更加值得研究和借鉴。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在深入推进,内地九个城市和香港、澳门要进一步加强融合。英国关于脱欧后与欧盟发展双边关系的设想,在既保留国内相对独立的经济金融政策,实现与欧盟经济金融市场一定程度的融合。这比较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现实情况,可参考借鉴。例如,区内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绝大部分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最小化跨境服务贸易的障碍,推动广泛的职业资格互认;基于共同的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展监管,开展广泛的监管对话、合作和信息共享,跨境资金流动有序高效便捷;人员跨境流动、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性进一步提升,通关检查、医疗教育养老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瑞士融入欧洲的经验。瑞士作为一个小型开放经济体,在如何融入欧盟这个大经济体方面,采取灵活和务实的方法,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区域融合发展之路。瑞士从90年代末期开始,通过与欧盟签订一系列的双边协定,在不加入欧盟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深度参与欧洲一体化的目标,这些国际经验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法律约定,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欧盟一体化的经验。具体来说,在金融市场一体化方面,欧盟建立了几个特殊的机制。

一是“单一通行证”机制,根据欧盟通行证原则,只要金融机构所在成员国(所在地)批准准入,金融机构便可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开展业务,其他成员国原则上不能施加其他额外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也无需额外设立单独的子公司或单独申请准入许可。这个机制也正在用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实践中,比如内地和香港的基金互认。下一步,可以研究内地和香港、澳门地区的金融机构在经过统一的认证以后,也能跨境提供金融服务。比如,在深圳的前海,可以有一些经过共同认证的理财产品、保险的产品双向开放投资和交易,这需要有一些标准化的设计。

二是统一的金融监管以及作为支撑的快速灵活立法程序。欧洲大陆是大陆法系,英国是英美法系,判例法系,怎么融合这两类法系呢?欧盟建立了四个层次的快速立法机制.第一层次立法主要是进行框架原则性立法,第二层次立法由欧盟委员会联合相应的泛欧金融监管机构制定,不需要通过普通立法程序。第三层次立法侧重成员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以及监管标准的趋同,主要是三个泛欧金融监管机构发布的“软法律”,例如监管建议、监管指引和监管释疑等。第四层次立法侧重有效执行层面,主要是欧盟委员会监督各成员国具体实施欧盟指令和规章。中国在走出去过程中,我们的大陆法系法律安排也需要很多欧美英美法系的经济体进行融合,特别时内地和港澳的法律对接问题,可以充分借鉴欧盟的做法。

三是对跨境金融业务进行对等监管。

四是遵循共同的国际标准。要有共同的原则,对话合作、流程透明,稳健可预期。

五是推动更加便利的人员跨境流动,无歧视无障碍的提供跨境服务。英国脱欧以后,成为单独的关税区,货物和人员跨境要单独审核,执行单独的移民政策。这个过程中,英国通过三方面的安排保证自身经济体系金融体系的竞争力:第一,支持企业提供跨境商务服务以及对员工的跨境部署。只要为跨境商务服务员工的跨境就业还是要提供便利。第二,更加简化的通关手续,跟过去相比还是要复杂一些,过去虽然没有加入申根,但是在欧盟一体化的认证体系中还是比较边界的,现在要重新设计一套。第三,为跨境旅游、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二、推动自贸区建设和金融市场跨境联通的国内经验

自贸试验区的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18个自贸区,在满足市场主体金融需求,构建与国际更加接轨的金融市场,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自贸区建设的经验,一是金融改革要有适宜的内外部环境。上海自贸区推出以后,没过多久就遇到了美元升值的周期,人民币汇率出现了贬值压力。过去很多设想的开放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很多金融机构和企业都没有能够适应这些调整,对这个自贸区也有一些失望的情绪。以后我们如果再要推进类似试验时,要选择适宜的时机。二是充分发挥特殊区域的试验田功能,减少象征意义较强的试点内容,每个地方因地制宜,再将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三是保持金融单项改革试点和金融系统性改革间的协调推进。金融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市场的统一性使得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这样的宏观金融改革较难在自贸区内实现实质性突破,这也限制了自贸区内相关试点政策的实际落地和成效的显现。四是建好容错机制,避免出现“宁可不做,也不犯错”逆向选择、负向激励。同时,也要避免矫枉过正,对容错尺度设置失之于宽,产生“做错也不用担责”的道德风险。

金融市场跨境连通机制的经验。最经典的就是沪深港通,2013年提出沪深港通的时候确实是挺新颖的,而且也觉得挺难实现。在沪深港通之前,天津曾推动建设“港股直通车”,但被叫停了。“港股直通车”是境内个人投资者单向对外投资,而且是在某一个地方,通过某一些特定的商业性机构,对某一些特定人群开展试点。而沪深港通则不同,资金跨境流动是双向的,没有地域限制,符合条件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办理的渠道是公开的交易所而不是特定的几个金融机构。沪港通2014年开通以来,运行非常顺畅,2016年又顺利开通深港通,随后交易量连年翻倍增长,与其普适性是分不开的。另外,沪深港通被设计为在场内(交易所)交易,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证券,交易的渠道也公开透明,交易的数据信息也实现了实时公布。即便在汇率大幅波动、资金跨境流动压力加大的时候,沪深港通“标准化”的机制也没有受到来自外部的“干扰”。

除了沪深港通,还有人民币原油期货、黄金国际板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这些机制在推出前都筹备了很长时间。原油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主推的一个划时代的国际化品种,从2012年开始酝酿,当时上海期货交易所一把手亲自挂帅推进,证监会、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均参与政策设计。但受当时宏观经济波动、交易所领导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原油期货产品一直被搁置至2018年。但在这6年期间,政策设计的核心团队并未解散,旨在推出原油期货的目标并未改变,正因为如此,在等到合适的政策窗口期后,原油期货才可以正式推出,成为国际三大原油期货产品之一。黄金国际板是中国黄金交易所2014年9月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一个专门平台,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内交易者进行黄金品种交易,但国际板设立后业务开展因遇到美元升值周期而暂缓,直到2016年4月19日才推出了人民币“上海金基准价”定价机制。但即便经历如此波折,黄金国际板政策设计的核心团队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因此,遇到合适的窗口期后,政策最终仍能落地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从2011年开始酝酿,起初就系统建设由谁负责、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路线等争论了很久,但当决定由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牵头负责建设后,工作的推进速度就明显加快。虽然2015年CIPS一期上线后,运行不是很理想,但到2018年CIPS二期上线时,运行已颇为顺畅,业务量快速增加。

三、进一步推动融合式的双向对外开放的逻辑

第一,要有法制的精神。第二要有全局的视野。第三,开放的思维。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有激励相容,凝心聚力的机制设计,比如沪深港通,比如原油期货,都是因为激励机制到位了,能够凝聚各方面的共识。第五有科技的助力。第六,积极又审慎的态度。推进过程中想的可能很好,但是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冲击,比如自贸区开放以后,遇到了美元升值的周期,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的管理。这个时候设计成沪深港通标准化、透明化的机制,既积极,又有最开始小的额度,最后有一个大的额度,最后完全放开,这种审慎分步走措施是有效的。

相应的,我们也有推动融合式的双向对外开放的一些建议。首先,要有顶层设计。第二,有关各方要寻找最大公约数。比如,粤港澳湾区在前海找了两个着力点,一是理财通,二是保险通,正在设计的过程中。第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第四,建设内外融合的金融市场。第五,激励相容。第六,通过金融科技拓展可能性边界。最后,要选好时机,适当容错,要管理好风险,只有风险可控了,各方各面才能凝聚共识,才能最后做到最好,这是我们对推动融合式双向开放的一些思考,恰好也对黄院长构建开放型经济体战略研究大课题一个小的补充。

在此汇报给大家。谢谢。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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