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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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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鼎转2(债券代码:127011)转股期为2019年9月16日至2025年3月8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79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3号”文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2019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65】号”文同意,公司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鼎转2”,债券代码“127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5年3月8日。中鼎转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99 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1,213,227,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鼎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99元/股调整为11.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31日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中鼎转2因转股减少3,000元(30张),转股数量为252股;截止2019 年9月30日,剩余可转债余额1,199,997,000元(11,999,970张)。

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63-4181887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0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8 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56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35%,最高成交价为11.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0,752.4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6,713,4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678,350股)。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属于敏感期范围,即:(一)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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